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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人為超速認定 司機員尤振仲無法接受

人為超速認定 司機員尤振仲無法接受

中時電子報2018年12月29日 上午5:50
行政院調查小組針對台鐵普悠瑪6432次列車事故,上周提出最終報告,指出組織、設備、程序、人員、環境等5個環節同時出現漏洞,司機員尤振仲無法接受人為超速認定,昨天委由律師召開記者會,懇請當局公布完整且不間斷的通聯紀錄,以及完整的事故訪談紀錄,供社會檢視。

尤振仲聲明,行政院調查小組的第一次跟第二次調查報告結果,有許多與他認知不同的地方,自己掙扎了很久,還是決定鼓起勇氣,在已經公開的資訊範圍內提出4點說明。

尤振仲指出,當日列車經過武荖坑橋後,他將電門把手放置在刻度時速82、83公里來降速,調查報告卻指出,電門把手從羅東站後都放在刻度時速140公里;此外,最後一次復位完成之後,他發現列車速度異常,為避免列車直接撞上月台,他做了緊急煞車,調查報告卻指沒煞車跡象。

另根據媒體流出的行調通聯紀錄,幾個關鍵之處與尤的記憶有所出入,他希望行政院公布完整且不間斷的通聯紀錄,以及完整的事故訪談紀錄,供社會檢視。

律師閰道至說,調查小組兩度訪談尤振仲,都技巧性的發問,為避免淪為隔空喊話,尤振仲才希望公開完整紀錄,讓社會檢視調查小組問他的問題與他的回答。

尤振仲強調,自己還有家庭要顧,不可能拿自己和旅客生命開玩笑,實在沒有任何需要超速而甘冒如此風險的動機,「我完全無法接受人為超速的認定」。

律師陳湘傳表示,尤振仲確診創傷壓力症候群,每次回想起事發過程,可看出他情緒激動,但近期已穩定許多。對於行政院調查報告,大部分的內容尤都能接受,但超速釀禍的說法,尤振仲完全無法接受。

陳湘傳轉述,尤說以往開車時速最高只到130公里,從未開過140公里,且他是二線支援人員,就算誤點也不會受到懲處,根本沒有趕點壓力。

外界關注他是否有通報關閉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閰道至說,ATP確實有關閉,相關的程序及疑點,有待司法程序調查。

調查小組表示,已將列車運轉過程中人員通聯的文字紀錄,列入報告書附件公開;至於通聯紀錄聲音檔,是屬宜蘭地檢署的偵查資料,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應限制公開。另有關訪談紀錄,調查小組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取得尤書面同意後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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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的官僚作業方式.承擔的都是基層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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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所有司機員趕快走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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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知道人為超速,問題是為什麼要超速...出了事都推給一個人,標準官僚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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