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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屏東鄉代涉販毒 判12年8月定讞

屏東鄉代涉販毒 判12年8月定讞

中時電子報2018年12月28日 上午5:50
屏東縣竹田鄉鄉民代表吳定軒,4年前販售安非他命給陳男,由陳男以行李箱或包裹寄送到澳洲販售,但遭台灣海關人員查獲;最高法院昨將吳男判刑12年8月定讞,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吳定軒須入獄服刑,且失去鄉民代表職務。

判決指出,32歲的吳男在2014年任鄉民代表期間,因陳建銘(判刑12年定讞)欲將安非他命運輸、轉售到澳洲,於是向吳男訂購,約定由澳洲買家先支付部分款項,等到毒品送達到澳洲後,買家實際售出後,再行分配利潤。

吳定軒先後收取陳建銘及其女友林尹寧(判刑4年2月)所交付的部分購毒款70萬元,分別交付給對方共8公斤的安非他命毒品,藏放在行李箱攜帶出境,或以包裹寄送的方式,企圖輸往澳洲,但通關查驗時遭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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