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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健保、商保一起揪詐保 衛福部籲勿以身試法

健保、商保一起揪詐保 衛福部籲勿以身試法

聯合新聞網  2018/12/22 08:30

記者羅真/台北報導 花蓮日前傳出一家五口涉嫌長期裝病詐保,十年內領走3000萬元醫療險理賠金,其中兩名涉案人遭羈押禁見。衛福部健保署表示,健保署與財團法人保險犯罪防制中心(保險犯防中心)長期合作,比對保戶就醫資料、揪出不法,涉案者光在健保方面就會被罰詐領金額20倍的罰鍰,商保賠償與連帶法律責任則另計,呼籲切莫以身試法。

衛福部健保署違規查處室副組長黃拱恆說,花蓮一案源於保險犯防中心發現,該戶人家就醫頻繁、持續領取高額給付,10年領走3000萬元。犯防中心將線索提供給檢方,檢方隨後找來健保署提供專業意見、指出疑有不法之處,順利向法官申請到搜索票與監聽票,加上警方全力配合,全案才漸漸水落石出。

黃拱恆說,健保署本就會核扣不合理的健保給付,因此有心詐領醫療保險的人,可能在少部分醫療項目申請健保給付,另部分則自費並申請商業保險理賠,此時健保署單就民眾的健保紀錄並無法察覺有異。

有鑑於此,健保署與商業保險的犯防中心進行資料交換,提升詐保警示機制,近來合作更頻繁。簡單地說,兩邊資料一一比對,就能發現特定保戶在某個時間點至特定醫院科別就醫,同時申請健保給付與商業保險理賠,若此時以生病情形去檢視申請的醫療資源、醫療給付,發現不合理,就能進一步往下追查。

黃拱恆說,若醫療院所勾結民眾詐領,健保署會依健保法第81條追回費用,並處以最高20倍的罰鍰,並依違規情節祭記點或停止合約關係;即使醫療院所宣稱沒有參與,若健保署認定其把關過於鬆散、仍應負責任,也會依法追討與開罰。若民眾自身觸法,健保方面則依法開罰最高20倍的罰鍰,商保賠償與連帶法律責任則另計。

健保署統計,今年1到10月共計有280家機構涉及不當領取1.4億元,其中包括18家醫院、114家西醫診所、53家牙醫診所、14家中醫診所、64家藥局與17家其他類機構。健保署除了追回1.4億元,另依法開罰共計1.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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