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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她苦讀法律10年洗冤屈 被控肇逃翻案無罪...但沒國賠

她苦讀法律10年洗冤屈 被控肇逃翻案無罪...但沒國賠

中時電子報  2018/10/17 10:45

台北女子張月英11年前無端被控騎車撞傷人還肇事逃逸,她被判刑確定後,因不甘冤屈苦讀法律,提再審8次終於翻案獲判無罪確定;她聲請刑事補償金53萬多元獲准,另提國賠再審訴訟向北市中正二分局及員警索賠86萬多元,但遭高院判決駁回。

2007年9月26日晚間,賣彩券的8旬朱姓老婦在北市汀州路三段巷口被機車撞倒,左肩與下背部挫傷,因目擊者報案時誤將車牌號碼「M」說成「N」,轄區員警找上車主,將案發時正在新北市某黃昏市場賣襪子的張婦送辦。

檢方起訴後,歷審都判張女有罪且依傷害、肇逃罪判拘役50天和6月徒刑、共易科罰金23萬3000元確定,她努力爭清白,憑藉一己之力,10年內8次提起再審,去年5月高院再審判她無罪確定,她成為極少數獲平反的冤獄案件,被稱為司法版「小蝦米對抗大鯨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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