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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火爆夫妻當街吵架 員警「公親變事主」挨打

火爆夫妻當街吵架 員警「公親變事主」挨打

中時電子報  2018/10/15 10:14

秦姓男子與前妻謝姓女子,日前當街發生爭執,員警到場處理時,反而「公親變事主」,謝女不滿員警處理態度,竟對員警動手、腳踹員警成傷,一旁的秦男則為謝女助勢,幹譙員警三字經。事後警方將秦、謝送辦,台北地檢署今給予秦、謝2人緩起訴,要求謝女須賠償員警10萬元外,還須支付公庫3萬元;另秦男則須支付公庫5萬元。

謝、秦2人是於今年5月間,在北市信義路4段因細故發生爭執,大安警分局3名員警據報前往處理,結果2人全把氣發洩在員警身上,謝女毆打周姓員警左臉並腳踢周員左腿,致周員顏面及左小腿等處鈍傷。另秦男則以三字經辱罵周員等3名員警。

之後,秦男陪謝女到國泰醫院就診,秦再對胡姓員警說,「我們跟分局長很熟」、「你惹不起我」、「山水有相逢」,秦還向大安分局申訴,指稱未對員警暴力相向,是員警處理不當,事後員警提告,警方依妨害公務、傷害、恐嚇、誣告等罪嫌將秦、謝2人送辦。

檢方調查時,秦、謝2人認罪,經員警同意下給予2人緩起訴,期間1年,謝須向公庫支付3萬元,另賠償周員10萬元,另秦則須向公庫支付5萬元。

至於員警控告秦男抬出跟分局長很熟名義,涉嫌恐嚇、誣告罪部分,檢方認為罪嫌不足,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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