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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杜絕黑箱 斬斷萬年理事長

杜絕黑箱 斬斷萬年理事長

中時電子報2017年9月1日 上午5:50
世大運完美落幕,立法院搶在立法院臨時會最後一天三讀通過《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以往為國人詬病黑箱作業的各單項運動協會,露出改革曙光。

《國體法》此次修法針對單項協會做出諸多改革,明訂單項協會會員組成應以開放人民參與為原則,組織章程訂定及變更,應報教育部許可。單項協會由個人會員及團體會員組成,團體會員應包括直轄市、縣市體育會所屬單項運動委員會或各級學校。

單項協會所為人詬病的「萬年理事長」在修法後將不復存在,各單項協會理事長(會長)任期,每任不得超過4年,連任以一次為限。

至於秘書長、副秘書長其中一人,應聘具體育專業或經營管理經驗人員擔任。另為避免近親繁殖,單項協會不得聘雇現任理事長、秘書長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專任工作人員。

蔡英文昨在過臉書貼文表示,未來單項運動協會會更公正、更開放、更透明。協會的存在是為幫助選手,不是為壟斷資源,「不能好好照顧選手的協會,我們就叫它改革」。

此外,為保障選手權益,現任或曾任國家代表隊之運動選手理事,不得少於全體理事總額五分之一,而個人會員理事及團體會員理事,均不得逾全體理事總額二分之一。中央級政務官、中央級民意代表不得擔任單項協會理、監事。

針對財務透明化部分,單項協會應在每年度結束的3個月內,提報決算及財務報表並公告;教育部每年考核單項協會,並於考核結束後3個月內公告結果,單項協會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有鑒於戴資穎在里約奧運時未穿著協會贊助商所提供球鞋引起的爭議,三讀條文規定,選手個人贊助商若與單項協會贊助商不同時,雙方應於參賽前協商,並尊重選手特殊需求,不得對選手有顯失公平約定。

《國體法》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公告施行前成立的單項協會,應自《國體法》修正施行日起6個月內,依規定修正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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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條文 不就是那些協會訂的 最後還是一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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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吧!這是什麼條款
請先解決蔡英文"兼任"中華文化總會會長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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