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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現象] 「味道不怪你喝不出來」 撿屍咖啡賣夜店迷昏少女

「味道不怪你喝不出來」 撿屍咖啡賣夜店迷昏少女

「味道不怪你喝不出來」 撿屍咖啡賣夜店迷昏少女
東森新聞東森新聞 – 2015年3月7日 下午1:03
隨手包即溶咖啡,經過毒販改造,竟然成了無人察覺的「撿屍咖啡」,販毒集團買來市售3合1咖啡,剪開包裝後,混入K他命、以及其他不明毒品,再以封口機封口,在中部地區夜店販賣,其中楊姓主嫌曾因脊椎長腫瘤開刀半身不遂,出院後竟當起販毒大哥。
警方跟監三個多月破獲販毒集團,在嫌犯住處衣櫥裡,翻出一大包毒品,以及包裝工具,但嫌犯推的一乾二淨。集團成員年紀都在三十多歲,卻將歪腦筋動到即溶咖啡上,這一包包三合一,看不出什麼異狀,但裡頭成分可不單純,唯一和市售咖啡不同的地方就在封口短。北斗偵查隊長鐘振邦:「這個是原本的包裝,這個就是他已經,有包裝毒品以後,他自己封存的樣子,所以比原本的包裝短。」販毒集團剪開咖啡包裝,混入K他命以及不名毒品,再用封口機封口,一包200元到300元不等,在中部夜店販賣迷昏少女,因此被稱為撿屍咖啡,喝起來味道就跟一般咖啡一樣,在燈光昏暗的夜店中,不容易察覺。
北斗偵查隊長鐘振邦:「他混合了很多種毒品,我們沒有施用過毒品,它這個藥量又太重的話,搞不好會暴斃。」販毒集團楊姓主嫌,曾因脊椎長腫瘤開刀半身不遂,出院後當起販毒大哥,甚至教唆同夥毆打買毒不付錢的被害人,10多年前遭判刑24年,沒想到假釋後又重操舊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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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老話一句
在夜店別隨便亂喝別人遞過來的飲料
甚至就算是自己點的飲料,一旦離開視線一陣子也別再喝了…(例如上廁所)
當然最好是能不去…
在台灣應該不缺任何形式的休閒場所…
總之自己的安全自己把關…
其實我是熊 我是熊 我是 熊 哈哈哈哈 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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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至今仍然為社會所包容.
除了合法經營還因應市場需求.
上夜店最主要動機.心情/寂寞/刺激...洩壓?
反正只要踏進去就要戒慎.不然就要狂歡過癮.
明日太陽依舊要從東方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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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應該有友人陪同 不要隻身在那些店內 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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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不要離開飲料的視線
不然被偷加什麼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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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版大分享這個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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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本來就不是正常的地方,女孩子去千萬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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