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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保留單據 交通罰單至少3年

保留單據 交通罰單至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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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此事件,如果曾姓男子未找出匯款收據,雖可聲明異議,通常結果只是"啞巴吃黃蓮"
所以各種繳費單據,應妥為保管,以免日後有理說不清!

個人對於繳交交通罰鍰,亦有慘痛經驗:
話說十餘年前,個人因開車超速,繳交罰鍰後又因此接受道路安全講習一上午,事後單據亦無保留,
或許當時電腦連線尚無如今之方便,往後至少3年內,只要個人到監理所辦理業務,都會要求我繳清罰款!

後來,這3年來我都以"只要你找出紅單來,我就繳款" 此句話來告知監理所人員,
而監理所人員因找不出來,每次都以"這次先讓你辦理其他業務,等找到紅單再繳"這句話來回應!
最後當然是不了了之,因為這罰款我確實繳過,還因此接受道路安全講習!

只是因為未保留單據,卻換來日後的不便,但是,疑問的是:我繳交的罰金到哪裡去了呢?

[ 本帖最後由 魯智深 於 2008-6-26 06:2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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