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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上班車禍屬職災 僱主須給假付薪

上班車禍屬職災 僱主須給假付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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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的職災理賠規定很好笑
如果你是利用上班時間.順道送小孩上學.而發生意外
勞保給付
但是.
如果你是利用上班時的路程.去買"早餐"
勞保職災規定不給付
很好笑吧
人不吃飯.如何上班有精神
民以食為天ㄝ
勞保這項規定.好像叫勞工朋友不要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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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anvivi66 於 2008-1-19 14:15 發表
勞保的職災理賠規定很好笑
如果你是利用上班時間.順道送小孩上學.而發生意外
勞保給付
但是.
如果你是利用上班時的路程.去買"早餐"
勞保職災規定不給付
很好笑吧
人不吃飯.如何上班有精神
民以食為天ㄝ ...
這個解釋應該是你在8:00-17:00(公司上班時間)之間發生意外  勞保給付
這之外發生意外  勞保不給付,跟你去買早餐還是泡馬子沒有關係
(除非有人傻到在驗傷單上寫上班途中買早餐....,那只能說......蠢)
而這案例的舉證倒也還容易,除非例假日或公司休息而在公司開店前的合理時間都能說是上班途中受傷
(跟醫院講一下他們也是開上班時間受傷)
最大的問題我想還是在有沒有辦法證明自己是那家牛仔屋的員工
都敢不給薪資了,我想做老闆的都該知道如果不給正職員工薪資會有啥後果吧

說真的,絕大多數沒勞保的公司大概都要傷殘自負的,不會因為是不是4人制的公司
因為國稅局不鳥勞保的5人規定,沒有勞保就想報薪資的他通常都會先查這種公司帳
(當然不是沒有辦法解決,只是需要解決的通常都不會是4人小公司)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沒報薪資自然也就沒有上班證明,畢竟薪資扣繳憑單就是最直接的證據
,出事通常得看老闆良心了

不過這種公司通常會叫員工自己去保職業公會
反正天下沒白吃的午餐就是了,想不用提繳保費那風險當然也得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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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經驗大約在五年前因下班途中發生車禍導致左手手掌粉碎性骨折,住院開刀時間長達一年包含復健時間,當時有警察來處理作筆錄,這時也通知公司主管來醫院了解.後來在公司及勞保局的詢問下加上警察的筆錄,確定我是再下班的必經路程中車禍才理賠我這一年的薪資及補償.當然這過程必有許多的資料,需要準備如醫生診斷書是不可或區的還有下班的路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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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
當然不會有人笨到說是去買早餐或是所謂的把馬子啊
這是技術問題..哈哈
不過.勞保條例確實是有規定我所說的那種怪條例
對勞保局而言
接送小孩是人生.家庭維繫溫情的必須要件
而上下班買東西吃.是個人肚子的事

至於.
A:三天沒上班的部分.如果你有再第一時間跟公司說明你出了意外.不能上班.並告假.只要你有告知公司方面.老闆也知道了.那就是公司認可了.你可以向勞保局說明這一點.
A:老闆沒有幫你加勞保.那請問.你進公司時.你公司有沒有問你或告知你.你必須自行加入工會.如果沒有.請想辦法找已離職或未離職.且願意陪你一同作證的員工出面.不然.這點難以舉發.
A:至於《勞基法》第五十九條也有規定,若發生職業災害是僱主的責任,而老闆又沒有幫蕭小姐投勞保,職業災害的補償應全額由老闆負擔。
這點並沒有錯.因為你是上班時發生意外.所以.公司要負擔並賠償你的費用.誰叫你老闆要省雇主勞保負擔費用
A:最後................
我必須.也要告知你的一件事.如果你有簽過一張自願放棄保勞保的切結書.那.......愛莫能助了.只要你有簽字.那就是你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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