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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法院判決:老師有權搜書包

法院判決:老師有權搜書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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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判決   會使得學生人格養成過程第一個效果是卑微與服從
不知道其他國家的判例是否也是如此?
...
個人認為版主所說的卑微跟服從,在乎於對象~~在此一案例中~~學生必須服從的是法律
老師也必須服從法律的規範內~
在現今的社會中人們所缺少的就是服從跟卑微~~我認為近幾年的新聞報導看來的確老師管教學生有過當的傾向
可是在此一案例中~個人認為確是必須的!!就如同國人出國必須檢查行李一般!如以上述案例假使老師被判有罪
那是否海關的官員也必須同罪論處呢?
在法律的規範下~~適時的給予學生相同的規範是讓其在未出社會之前或成年之前!了解法律的重要性!
反觀國外近些年有關校園的報導~~學生持槍闖入校園等案~過度的自由會變成縱容!
台灣有一句老話說~~竹仔未出土先有節!
我想這才是人人都應該有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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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率降低......

搜書包其實對學生安全也比較有保障
家長應該考慮到這一點~~
而不是一昧的感覺是別人侵犯隱私
而且學生的書包...放的若是違法的東西~
被搜到反而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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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我質成........搜書包..
.萬一學生帶槍刀到學校是大家不想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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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版大所云感想如下:

首先僅就法理解釋有關這特別權利與義務關係者,有軍人、公務員、學生、受刑人等四種著毋庸議…….
但權利之行使者,吾人以為仍應注重比例原則及技巧(術)性,方符合該當性。權利(力)其鋒利如劍矢,用於善為助人、用於惡為害人。故權利(力)之行使者,當應考量本意之出發點。

如果!老師因積極為維護校園安全為著眼,搜索學生書包雖無不當,但仍應考量由學生主動將書包內所有物品主動取出,不得以強制力手段來介入而達成目的(需符合程序正義),縱雖立意正當但也失衡讓校園民主化精神蒙塵,
唯有正當民主教育,才能真正深化人民民主素養,教育乃百年大計,立人立己百年樹人任重而道遠故為人師表者,任重而道遠不亦遠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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