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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洩密罪證不足 退役中校不起訴

洩密罪證不足 退役中校不起訴

中時電子報2018年5月13日 上午5:50
國防部電訊發展室退役的空軍中校邊鵬,被控遭中共解放軍吸收在台發展組織,還揪軍中同袍到大陸拜訪解放軍將領;並交付國防報告書,被依涉嫌違反刑法「外患罪章」的洩漏交付國防祕密罪移送台灣高檢署偵辦,高檢署偵查後,認定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國防部電訊發展室,專門負責偵收中共訊號情報與無線通訊,曾任職電展室的邊鵬,是我方培訓的情報人員,後來轉調空軍航空技術學院擔任教官,2010年退役。

新北地檢署2016年偵查本案,檢調認為擔任福建某對台辦公室主任的解放軍王姓少將,透過關係與退役後赴大陸經商的邊鵬搭上線。邊被指為王吸收後,積極在台發展組織,還將2015年國防報告書及一系列飛官照片交付給王,也帶著范姓、游姓等數位空軍上校退役軍官,赴浙江杭州參觀筧橋中央航校舊址,藉此拉攏吸收。

前年10月,新北地檢署偵訊邊鵬;邊到案否認遭中共人員吸收涉及不法,檢察官訊後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為敵發展組織及國家情報工作法等罪名,向地院聲請羈押獲准,但同年12月間,兩個月羈押期限屆滿前,檢察官未聲請延押,以無繼續羈押必要,諭令邊10萬元交保。

不過,新北檢偵辦中認為邊鵬交付大陸的國防報告書、飛官照片等資料,涉犯刑法第109條「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應祕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的外患罪嫌,將他移轉有偵辦管轄權的高檢署。但高檢偵查後,認為相關資料經鑑定,不是國防祕密,在查無具體事證下,將邊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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