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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警察搖頭!他1年被抓9次酒駕罰不怕 這次喝到1.24毫克

警察搖頭!他1年被抓9次酒駕罰不怕 這次喝到1.24毫克

2018-05-04 11:18聯合報 記者游明煌╱即時報導

基隆市周姓工人因上班時勞累,常利用藥酒提神,下班回家為省錢都騎車,成為酒駕慣犯。2日晚間他因騎車未開大燈被警攔下,又涉嫌酒駕,酒測值還高達1.24毫克,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他近1年是第九次酒駕被抓,員警嘆「要喝就不要騎車,愈來愈過份」,再勸他別再喝了。

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安瀾橋派出所長陳明勝與警員彭建傑,2日晚6點在正濱路,發現一男子騎乘機車未開大燈攔查。員警一眼就認出駕駛為酒駕慣犯周姓男子(51歲),酒測值高達1.24MG/L,訊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周男被攔下時向警方說,他有喝一點酒,但已經「挫賽」,員警勸他「要喝就不要騎車,愈來愈過份,喝到1點多,太誇張了」,怎麼會挫賽呢?再勸他別再喝了。

周男到派出所供稱,因長期工作不穩定,心情鬱悶借酒澆愁,朋友見他意志如此消沉,2日約他一同喝酒談心,喝完酒回家途中,忘了開大燈。

警方表示,周男自106年8月起至今,不到1年已被查獲9次酒後駕車紀錄。自99年起至107年5月止,更高達17次酒駕紀錄,先前已被判刑的有14次,多是數月不等,去年12月判1年7月最重,有的已服完,有的還在上訴或未執行。

今年1月,安瀾橋派出所員警簡靖騰、胡凱文曾攔查周男,酒測值0.91毫克,簡問「你怎麼又喝酒」,離譜的是,這次周男是被簡靖騰查獲第三次酒駕。所長陳明勝說,簡多次勸周男不要酒駕,容易發生車禍,害人害己,又要被判刑、罰錢,划不來,但周男屢勸不聽。他現在身上還背負8件公共危險罪,周男當時被逮時說,可能沒有錢繳,會去關了。

第二分局分局長林振明呼籲:民眾可以選擇運動或其他休閒活動來紓解壓力,酒後駕車是非常危險的行為,飲酒過量不僅傷身,酒後駕車更是害人害己。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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