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改成陪審制,這些不公問題一樣存在
為什麼?因為"公道自在人心"
什麼叫做公道?先撇除人情和政治再說公道
打個比方:
有個人殺了十幾個貪官污吏和極惡罪犯
你認為這人該判死刑?還是該判監禁?或是該判緩刑?
在我來看:監禁個幾年就可以了!
有個人殺了十幾個無辜百姓和優質官員
你認為這人該判死刑?還是該判監禁?或是該判緩刑?
在我看來:千刀萬剮只是剛剛好!
觀審團或陪審團能了解這其中的差異嗎?
如果不能,那跟恐龍法官有什麼不一樣?
何謂人情?
簡單說就是人性本善的前提下所做的思考全部都是人情
要舉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廢死聯盟"這一票
就算罪犯殺了幾百個人,事後只要流兩滴眼淚,就認定人性尚存
何謂政治?
簡單說就是抱持政治立場前提下所做的一切判斷
舉最簡單的案子就是"陳水扁發瘋案"
不論檢查過程是否公正,綠迷就是寧死相信,藍迷就是打死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