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chyi1 於 2014-4-13 23:27 發表
馬真的讀過法律系?他的文憑都是騙來的?
以上這段話是很重的指控~~不是在後面加上一個?就行了
麻煩你找出一下你所謂的證據出來給大家看看唄!不要老是空口說白話..................
台大校方確實是沒教 ...
隨便找都找的到馬英九"靠黨國機器走後門進建中及臺大"的新聞,
只要你不是刻意視而不見自然就能評斷,
至於最近幾年爆的"謊稱美國執業律師而觸犯該州法律"乙事總有聽過了吧?
此外,馬英九卸任法務部長後進政大教書也是靠現任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全力護航(不惜違反該校選聘規定)的產物,
律師資格也是走後門的檢覈而來 >> (78)臺檢證字第1026號
依當時的律師檢覈辦法,要任教該辦法所列之"主要法律科目"達一定年數,始具資格,
馬英九所任教者為"國際公法"這門法律系沒啥人在讀的科目(政治系比較需要),
而國際公法並非該辦法所列之主要法律科目,以下稍微引一下該辦法:
律師檢覈辦法 中華民國七十一年六月十一日考試院司法院行政院會同發布
第3條
本辦法第二條第二款所稱教授、副教授或講師之任教資格,以教育部審查合格者為限。
其年資之計算以教育部頒授之教授、副教授、講師證書上所載之年資起算年月為準。同
款所稱講授主要法律科目二年以上者,指曾任教授二年、副教授三年、講師五年,講授
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破產法、國際私法、商事法
等科
目中之科目合計在二年以上者而言。
重點在於上開"紅字"部分的"等"字,是否包含"國際公法"?
恐怕法律人十位有九位以上會認為"國際公法算什麼咖阿".
太多太多族繁不及備載, 好好看清楚馬英九這一生到底有多少"好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