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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78075 於 2014-4-8 15:32 發表
只要不給?是要了什麼?給了什麼?誰要到了?誰又被給了?你那麼清楚說說看吧!
不能改!是談判?台灣不能少要點然後少給點?哪個人主張過只要不給?
陸方給壓力?好笑!馬自己要去接壓力怪誰?協議本來就是要先說服內部再去簽約 ...
「 只要不給 」改成要什麼、給什麼? 都還沒改怎麼知道...妳有沒有一點邏輯啊 ?
道是我要問問妳,妳這麼反對服貿 " 那一定很懂服貿摟 " ? 那請問 : 1. 要怎麼改才不會有失台灣利益 2. 如何將修改協議的誠信傷害降到最低呢? 我可是洗耳恭聽呢 !
妳看得懂文章嗎?
以台灣不能不簽為前提,之前學生、專家、經濟部次長的討論中就一至提到 "服貿一定要簽 " 只是說如果評估有誤,要怎麼改而已 !
但今天服貿到底有沒有評估錯誤,請別把話說滿 ! 假設真的錯了,朝野也該一同面對,而不是像某些人只想等者看笑話,還愛台灣呢.....
所以前文我就說了,要怎麼和政府一同面對三不原則? 而不是指抗議不面對! 懂?
我支持&反對服貿? 我可是很中立的,不然就不會一直要求「藍綠辯論」並宣揚這樣才能讓民眾更了解服貿的好與壞 !
PS : 14# 怎麼還不為「謗罪 」道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