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奎諾道歉?培瑞斯:違反一中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y/22/today-fo4-3.htm
〔記者陳慧萍/綜合報導〕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理事主席培瑞斯廿日表示,菲律賓總統艾奎諾三世不可能親自向台灣道歉,因為這違反馬尼拉的一中政策。
根據法新社報導,培瑞斯廿日接受菲律賓DZMM電台訪問表示,台灣希望艾奎諾三世總統親筆致函道歉,但這麼做將被視為違反馬尼拉的一中政策。
願給死者家屬一百萬
培瑞斯昨天也向菲律賓ABS-CBN電視台說明,台灣領導人受到反對黨相當大的壓力,才會對菲律賓提出制裁,他還說,「馬英九已不得人心,經常被媒體批評」(Ma Ying Jo has been quite unpopular and repeatedly criticized by media.)。
培瑞斯與菲律賓駐台代表白熙禮昨天也接受中央社訪問。培瑞斯表示,菲律賓願意給遭槍擊死亡台灣漁民洪石成的家屬台幣一百萬元;至於是「賠償」或「捐款」,必須等調查結果出爐再說。
白熙禮則對十四日那天菲方回應台灣的四個版本提出說明。他說,台灣給菲律賓七十二小時回應期限,考量時間緊迫,他先把菲方回應草案以電子檔寄給台灣官員;十四日飛抵台灣後,才拿到菲律賓總統府馬拉坎南宮批准的版本。而與台灣官員就馬拉坎南宮批准版本展開磋商後,才出現後來的二個版本,「但這四個版本的內容基本沒有很大差異」。培瑞斯說,四個版本爭論點在於對死者家屬金錢補償的定義,台北要求為「賠償」,馬尼拉則主張是「捐款」。
至於台灣政府力促台菲儘速進行漁業談判,艾奎諾三世昨天出席海軍建軍一百一十五週年活動時表示,菲律賓對此持開放態度,他已請相關單位在保護菲國國家資產、「符合菲國憲法」的前提下,研議與台灣及鄰近國家洽談漁業談判的可能性。
根據中央社外電報導,菲律賓憲法規定,「國家天然資源僅限菲律賓國人使用及開發」,菲國漁業法也規定,菲國海洋資源僅得由菲人獨享;這些法規將是未來台菲談判漁業合作協議時,必須面對的障礙。
我國外交部發言人高安說,外交部對於菲律賓未來漁業合作商談的正面回應表示歡迎,這是我方向菲律賓提出的四項訴求之一,對於防止不幸再度發生有正面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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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在未了解菲國國情時就直接下了四個條件,現在政府對政府的道歉拿不到,所謂的賠償自然也拿不到,懲兇兇手又帶不回來,菲律賓要怎麼判也無法干預,前面這幾項都做不到漁業協定還談得下去嗎?現在又是考驗馬英九的時候老馬的四條件千萬要監持下去絕不罷休啊,不要到時找一堆藉口又要台灣人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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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78075 於 2013-5-22 11:15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