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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救護車闖紅燈造成機車自摔 駕駛被起訴

救護車闖紅燈造成機車自摔 駕駛被起訴

中央社  2017/06/14 13:19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4日電)周姓男子去年駕駛民營救護車,行經一處路口紅燈時,綠燈的顏女騎機車煞車不及自摔,機車還滑行撞上救護車,造成多處擦傷;台中地檢署今天偵結,周被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26歲的周男去年11月3日上午開著民營救護車載病患,行經北區崇德路與進化北路口時,以時速50公里開警示燈鳴笛經過紅燈。

綠燈的顏姓女子騎機車通過路口時閃避不及,雖緊急煞車仍自摔倒,滑行撞上救護車,造成身上多處擦傷,幸車上病患沒有受到傷害。

檢方指出,根據交通部函示規定,救護車雖在紅燈可通過路口,但行車技術上仍應顧及行人與其他車輛的安全,顏女也應注意來車。

檢方認為,當時天氣狀況良好,雙方都沒有無法注意的情況,且事故雙方都有過失,今天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將周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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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技術上仍應顧及行人與其他車輛的安全"
這不就跟前幾天的追車案例類似!?!?
警察追一名違規騎士,因為怕追太緊,
會造成違規人與其他用路人的危險,
小追一段後,放棄攔車,改以影片記錄舉發,
但,違規人事後提起申訴,
說不知警察有在追他,
因為這個裡由,加上審判人員覺得,
警察沒有騎到前面揮手示意停車,
所以違規人聲稱不知被追為合理,
判決免繳罰單.....
追捕過程中,警方的記錄器有拍到對方回頭,
後來還加速逃離,並非當事人所說不知後方有警察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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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車為了救人一命,享有優先路權,
開的慢,乘客有閃失,被訴,
開的快,出車禍了,還是被訴,
警察追違規,
追太緊,違規人、路人出事,
就說警察不該追這麼緊,
追太鬆,被嫌跑不動、不敢追,
開單還被退件.........
怎麼救人的反而比傷人的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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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救護車  ~~  享有優先路權~~行經路口還是必須減速停看聽~~有好幾次行經路口時~~已經很接近了才聽到救護車的聲音~~要禮讓也不是~~只能繼續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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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訴那是應該的,不加以限制就會造成同太陽花一般有著後台來濫用權力,
雖然小市民多數都鬥不過公權力,至少表面上還是要起訴的給一般人留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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