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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蔣介石日記揭秘為何不肯收釣魚島

蔣介石日記揭秘為何不肯收釣魚島

  甲午戰爭後﹐日本強佔釣魚島﹐並強迫清政府簽訂了《馬關條約》﹐將釣魚島強行佔有。隨著二戰結束﹐日本無條件投降﹐根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中國政府收回台灣主權﹐釣魚島作為台灣附屬島嶼﹐理應歸還中國。但是﹐美國卻突然冒出橫加干涉﹐釣魚島交由美國非法「托管」﹐而後美國又將釣魚島「歸還」日本﹐由此產生釣魚島問題。為此﹐一提到釣魚島問題﹐中國人民不僅對日本恨的是咬牙切齒﹐對於美國這個始作俑者也是十分痛恨。
  但是除了美國這個釣魚島問題的罪魁禍首之外﹐蔣介石在對待琉球問題上一再出讓中國主權的行徑﹐也使之成為釣魚島問題的罪人。二戰時﹐在開羅會議上﹐羅斯福曾兩次提出要將日本佔領的琉球群島及周圍島嶼歸還中國政府﹐包括釣魚島﹐但將目光放到台灣島﹐東北和澎湖列島上的蔣介石兩次拒絕了這個提議。這是怎麼回事﹖
  釣魚島由中國最早發現、命名﹐並行使主權。19世紀末﹐日本政府趁中國外患內憂竊據了釣魚島。1951年﹐美國在中國未出席的情況下與日本簽訂片面的《舊金山和約》﹐並在之後將釣魚島劃入其托管的沖繩地區﹐更於1972年罔顧兩岸強烈反對﹐將其「還政」於日本。筆者查閱美國斯坦福大學胡佛檔案館收藏的蔣介石日記﹐現將1970至1972年間日記中有關釣魚島的內容記述如下。
  1968年﹐聯合國亞洲及遠東經濟委員會發現釣魚島海域蘊藏有豐富的石油資源﹐翌年5月發佈探測報告。沖繩政府迅速做出反應﹐開始對釣魚島海域進行定期巡視﹐驅趕台灣漁民﹐並於1969年5月在釣魚島建立「八重山尖閣群島釣魚島」水泥標柱﹐拆毀台灣漁民建在島上的建築物。對此﹐台灣當局於1969年7月17日發表聲明﹐宣佈對鄰接中國海岸大陸架的天然資源有行使主權的權利。
  1970年7月﹐台灣「中國石油公司」與美國海灣石油公司簽訂合作協議﹐共同勘探與開採北緯29度以南、台灣以北﹐包括釣魚島在內的東海石油資源。8月10日﹐日本外相愛知揆一聲稱「尖閣列島」是日本領土﹐台灣在該區域所做的石油勘探違反國際法。8月11日﹐蔣介石在日記中寫道﹕「日本聲明其尖閣島為琉球所統屬﹐反對我與美合作探測該區域海底之油礦一事﹐應加注意。」14日﹐蔣介石又寫道﹕「中美尖閣群島海底探測油礦已經簽字﹐日本不敢再提異議。」
  在蔣介石看來﹐引入美國公司參加勘探﹐不僅可利用到西方先進設備與技術﹐更將美國置於受惠方﹐使其有可能在爭議中傾向台灣﹐借此施加壓力於日本﹐可謂一舉多得。但事實並非如此。後來釣魚島爭議進一步白熱化時﹐美國國務院發表聲明﹐希望美方企業即行停止在東海海域的石油勘探活動。1972年6月﹐美國海灣石油公司撤出釣魚島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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