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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事論談] 台糖售地案再審// 吳乃仁 洪奇昌停止發監

台糖售地案再審// 吳乃仁 洪奇昌停止發監

台中高分院裁定再審 法界罕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y/23/today-t1.htm
〔記者林良哲、楊政郡、邱燕玲/綜合報導〕民進黨前秘書長吳乃仁和前立委洪奇昌涉及的台糖售地案,兩人依背信罪判刑定讞即將入監前夕,昨天出現大逆轉!由於當事人提起再審,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原判決漏未審酌部份證據,足以動搖判決之事實,裁定開始再審,除將重新分案審理,並立即停止刑罰執行。

對於本案裁定再審,吳乃仁昨晚受訪時表示,他本來都做好準備要去報到服刑了,「東西都傳好了」,現在等於「重新再來一次」;昨天他只知道要全案再審,因為還未看到判決書內容,等收到判決書後再說。

洪奇昌昨晚回應指出,這代表對二審的過程有質疑,才會裁定重新再更審,他尊重司法程序,現在就是等程序走完,「重新再來一次」。

吳、洪同聲:等於重新再來一次

由於這項裁定為司法史上極其罕見的「開始再審、停止刑罰之執行」裁定,同案被告潘忠豪已在五月六日入監執行,台中地檢署昨表示,在收到裁定後立即開出釋票,潘某在昨天下午六時左右辦理出監,而同案呂鈺玫也通知暫不執行。

至於委由台北地檢署執行的劉柏誠及宜蘭地檢署執行的吳、洪二人,也都已通知他們停止執行,而上述三人均尚未入監。

本案發生在吳乃仁擔任台糖董事長期間,春龍開發公司向台糖租用的霧峰工業區等土地,多次表達想「轉租為售」卻遭拒,春龍總經理潘忠豪得知時任立委的洪奇昌與吳乃仁熟識,找洪幫忙協調,隨後吳乃仁指示台糖人員以公開標售方式處理霧峰的土地,並賦予春龍公司「議定優先購買權」。

此案在九十二年八月經台糖公司董事會通過,至於土地出售底價,吳乃仁裁示以接近公告現值的六億二千八百多萬元,低於該公司資產處查估的市價七億八千多萬元及公告地價加四成的八億七千多萬元。

檢方偵辦後,認為吳乃仁等人有損台糖利益,依背信罪將其起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依背信罪判處吳乃仁有期徒刑三年十月、洪奇昌二年四月,春龍總經理潘忠豪三年七月、台糖前資產處長劉柏誠三年二月、月眉廠副廠長呂鈺玫二年八月定讞。

是否低估地價 部份證據漏未審酌

吳乃仁等人不服提起再審,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法官以本案之關鍵在於是否低估地價,而台糖人員查估的七億八千多萬元及八億七千多萬元為提供內部研析之用,並非該公司正式估價程序,原判決漏未審酌部份證據,此為足以動搖判決之事實,裁定開始再審,並停止刑罰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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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又是被冤枉,法院的自由心證可以採用或不採用任何證據,就會出現林益世的輕判,這個案子的亂判,黨證還是有用的.
台灣人要團結 團結真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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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 78075 的帖子

把國家公款匯進自己老婆的帳戶都可以引用南宋法律
瞎掰什麼大水庫理論蒙混過去了

林益世身上官位一大堆法院居然還能瞎掰說他"沒有實質影響力"
台灣現在哪有什麼司法??人民只有看到東廠錦衣衛而已
法院辦綠不辦藍.人民對於司法早已失去了應有的信任與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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