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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現象] 警連2晚到景新街 住戶趕忙移車

警連2晚到景新街 住戶趕忙移車

警連2晚到景新街 住戶趕忙移車
民視民視 – 2015年10月27日 下午2:45
昨天(26日)為您報導過,新北市中和景新街273巷,因為機車紅線違停,員警一晚開了47張罰單,沒想到,昨晚(26日)警方又接到民眾檢舉,說還是有違規的狀況,不過這回警方一抵達現場,鄰居就趕緊通報,要大家下來移車,但民眾還是怨聲載道,警察也不能不處理,雙方都很困擾。
民眾越說越火大,有人穿著睡衣就趕忙跑下來移車,25日晚上,中和景新街273巷,才被開了47張罰單,26日晚上,警察又接到民眾檢舉。
住戶一個頭兩個大,如果可以不違規,誰會冒著被開單的風險呢,就是因為整條巷子真的找不到停車位,只好違停在紅線上,警方接獲民眾檢舉,連續2晚光顧,讓民眾很火大。
當地住戶:「要讓百姓有個彈性,說要停好,或者是畫條線,畫個橫線沒關係讓我們停,不然我們這條的住戶,3條的住戶,小小條沒錯,但你不能都沒給我們停車的機會啊。」
不止民眾怒火中燒,警察也是疲於奔命,連續來了2晚之後,273巷違停的機車確實少了許多,那車子都那兒去,全都移去巷口的騎樓了,但其實這樣還是違規,巷子尾巴雖然有停車格,但位子根本不夠。
當地住戶:「後面那邊(停車格)...10戶就沒有了啦,怎麼夠嗎(數量不夠喔),不夠啦,差了差不多10倍。」
停車問題,讓警民關係好緊張,開罰單,民眾認為警方搶錢,但員警接獲檢舉,如果不處理,又要被說瀆職,根本的解決之道,還是得規劃停車位,有人建議把汽車停車格塗銷,改為機車格,但可不可行,還有待新北交通局和消防局會勘之後,才能決定,看來在停車問題沒解決之前,民眾還是多花點時間,走遠一點,找停車格,否則一旦有人檢舉,警方還是會上門。(民視新聞周婉菱、許猛捷新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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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天看新聞時,該巷道的路面上是寫著「消防通道」
那些住戶該不該慶幸第二天警察只是違停檢舉而來反不是因為巷道內發生火災主動前來
然後消防車也沒有因為道路因為違停無法通過因而無到進到火場造成火勢延燒多棟建築焚毀

印象中之前也有個類似案件,最後警方要求里長以及住戶簽署若因違停造成火災時消防車無法進入火場住戶得自己認賠(?)
結果方便停車的小巷子又變成消防通道了…(通道兩側確定劃紅線)
其實我是熊 我是熊 我是 熊 哈哈哈哈 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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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撼教育又來了.警方又接到民眾檢舉,說還是有違規的狀況.
當今社會員警接獲檢舉,如果不處理,又要被說瀆職,
其實巷弄或是道路都有一些合法邊緣的問題發生.
但是巷弄整治勢在必行.消防通道是必須全日暢通的.
騎樓停車爭議性也很多.一樓權狀含括騎樓部分.
左鄰將騎樓全圍起來供私人使用.沒事.
鄰居車停騎樓被開單告發.違反交通法.
不能互通的走廊也因遭檢舉.
警員也說辦與不辦無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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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一時方便,罔顧安全人大多是短視近利的,可這關乎個人生命安全的部分


實在不能輕易馬虎
斬除一切罪惡!!天地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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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3# justint-liang 的帖子

騎樓佔用這真的是很嚴重的事…
甚至警察看了也只是路過…
擔心擾民過於放縱成就了現在的亂象…
全台灣各地幾乎都有把騎樓上鐵門當成額外的營業範圍…
甚至不少小吃攤、熱炒店的爐子就是放在騎樓的
夜市、商業區各店家門口那些小攤位也是一樣…


簡言之佔用騎樓營業應該也可以算是 台 灣 之 光 吧XD
其實我是熊 我是熊 我是 熊 哈哈哈哈 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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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僕難為

員警接獲檢舉,如果不處理,又要被說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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