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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現象] 人妻留遺書自曝偷情6年354次 綠帽夫提告她反辯遭性侵

人妻留遺書自曝偷情6年354次 綠帽夫提告她反辯遭性侵



▲一名人妻日前在遺書自曝姦情,夫得知被戴綠帽後提告,她辯稱是遭對方撿屍性侵。(圖/示意圖,翻攝自網路,圖中人物非當事人)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蘇姓人妻,多年前和一名開設文具行的李姓人夫發生不倫戀,直到前年9月,女方情緒崩潰留下遺書,內容自曝姦情丈夫才得知被戴綠帽,他事後轉告對方妻子並分別對2人提告。法院認定李男和蘇女總共嘿咻354次,26日將2人各判處8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24萬元。

檢警調查發現,李男和蘇女在應訊時坦承,自從2006年底就發生不倫戀,時間持續6年多,多次在全國各地的汽車旅館嘿咻偷情。直到2013年9月,2人關係生變,李男向蘇女獅子大開口討300萬元,蘇女無法承受而情緒崩潰,寫了封遺書留給丈夫,並主動坦承和對方發生姦情。

蘇女在信中提到,2006年因酒醉遭李男撿屍性侵,事後對方以此要脅逼迫,否則就要將此事曝光,自己只好無奈配合。蘇女丈夫得知後,怒氣沖沖地到李男文具店內理論,更將自己妻子和李男外遇的醜事告訴李妻。

法院審理之後,李男和蘇女均坦承犯行,但李男辯稱蘇女丈夫曾說「三年前我就知道了,只是看我老婆要不要回頭」等語,認定蘇夫早知此事,卻在去年1月才提告,早就過了6個月的告訴期,但法官不採信,判決李男和蘇女各8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另李妻對蘇女求償300萬元,蘇女辯稱遭李男灌醉撿屍性侵,李男還以此要脅索討300萬,自己才被迫和對方持續性關係,她控告李男性侵和恐嚇取財部分,檢方不起訴,法官也不採信蘇女說詞,判決她須賠償李妻60萬元精神撫慰金。


來源:ETtoday社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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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了,如果把假設成真,當初真的是性侵,那麼後來那麼多次不就是上癮?!
這是日本謎片、謎遊戲才會有的劇情嗎?

難怪有人說「現實總比戲劇誇張」
斬除一切罪惡!!天地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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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怕的是竟然紀錄6 年354次.
平均一年將近60次.
以小三論.一個月5 次頻率還蠻高的.
偷吃作愛心態可議之外.全無道德可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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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ustint-liang 於 2015-10-27 17:11 發表
好可怕的是竟然紀錄6 年354次.
平均一年將近60次.
以小三論.一個月5 次頻率還蠻高的.
偷吃作愛心態可議之外.全無道德可言了..
所以現在結婚契約,完全是等同廢紙
就看對方要不要遵守道德心了


其實以前也一樣啦,會偷情外遇的照樣外遇
只是現在更方便,交通便利性也提供了這樣的結果
斬除一切罪惡!!天地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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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奇不有

劇情有點誇張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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