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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unn36 發表於 2018-4-27 02:57

揭秘廣州連環妓舫火劫案始末

  清宣統元年(1909)正月初九廣州大沙頭碼頭,春寒料峭,夜色迷濛。岸邊停泊著連排的豪華花艇大舫,這裡就是名震廣州城的「水上行宮老舉寨」(即妓館),尋歡嫖客非富即貴,除商賈官宦外,閒雜人等不得入內,只能倚岸賞觀。但見船艇鱗次櫛比,燈火通明。透過船艙雕花玻璃,妙齡女郎風姿綽約,男男女女放浪形骸,依稀可見;歡聲笑語、絲竹管弦、猜拳行令之聲,不絕於耳,儼然一派珠江夜色風月景。
  夜裡十時三刻,醉生夢死之際,靠近岸邊的花艇突然躥起一抹紅色火光,人群開始騷動,嘈雜聲四起,忽聞一人高聲驚呼「火燭了!」緊接著大火沖天猛烈燃燒,快速燒向其他船艇,正在船艙內間偷歡的男男女女即時抱頭鼠竄,衣衫不整,赤身露體;更有被困於艙內者,大聲哭喊,撕心裂肺,眼睜睜看著大火燒身,無路可逃,瞬間被火焰吞噬,有人擊破門窗跳入冰冷刺骨的江水逃生。一時之間,求救聲、跳水聲、狗吠聲、搶奪聲、潑水聲夾雜著呼呼風聲響徹夜空,慘不堪聞。火借風勢,風助火威,船上桅桿被大火燒斷倒下,發出辟啪巨響,撕心裂肺。江風越吹越勁,火勢越燒越猛,火光映紅了江面和岸邊,宛若白晝。漫天濃煙伴隨慘叫之聲,豪華花艇變作漂浮在水面的大柴爐,烈火熊熊,空氣中飄浮著焦臭味。
  這場震驚廣州朝野的1909年大沙頭火災,共燒燬船艇61艘,傷亡人數近千。事後查明,這場火災的肇事者,竟然是正在廣州假公濟私遊玩的廣西道員李益智。是日李某受邀參加渠務署晚宴,杯觥交錯,酒酣耳熱之際,色心又起。同席本署官員聲稱略盡地主之誼,引李某至青樓尋歡。晚上九時左右,一行六人到了大沙頭妓舫,只見其它花艇均已客滿,唯擇「財記艇」尋樂。老鴇一見來了政府官員,想到會有大把銀兩落袋,不禁笑逐顏開,忙不迭吩咐幾位花娘上前招呼。其間兩名雛妓貪玩,互擲「金錢炮」嬉戲又頻拋媚眼,特意對李益智欲拒還迎。李某乘一妓不備攬入懷中,正欲強吻,妓女撒嬌,半推半就之間打翻了火水燈,樓板頓時著火,慌亂中眾人趕緊抓起坐墊壓滅火苗,殊料火油已從板隙中間流瀉至下艙的妓房,引燃床鋪,一瞬之間變成大火,迅速燒遍全船,再波及其餘船隻。
  大沙頭碼頭是當年水路交通要衝,省內各地船隻雲集。為使六十多艘花艇少占碼頭江面泊位,安排規定船頭、船尾反向相拼排列,呈一字形伸向江心;船與船之間搭有扶手橋板通行,由岸邊上了第一艘船,便可通達其後各船艇。為求保險,又在船邊豎立木樁,套以籐圈固定船身,可隨潮水漲落,再用橫木綁定以防海風吹翻。在兩艘花艇大舫之間,留有足夠寬度的水巷,供各種小船進出。這些小船有載人上大舫的,也有售賣水果雜食粥粉夜宵的,及時供應眾妓舫所需。事發當夜,因靠近岸邊之船首先起火,隔斷了後面船隻的上岸求生通道;尤有甚者,著火大舫旁邊有一艘小船正在水巷裡售賣食物,公婆二人眼見大火燒來,奮力劃離,慌亂之際竟然抽去橋板,更使後面所有船隻的飲客妓女無路可逃;加以當夜江風甚急,有些花艇即便解了鎖鏈,因為風高浪急,反被浪湧推返火場,連排豪華花艇變作巨大的水上柴爐被焚燬於一炬,最終演變成多人死傷的時代大悲劇。
  連環妓舫起火不久後,廣州巡警消防署警察聞訊出動。晚清消防巡警一律身著藍色夏布制服,前胸左邊有白布寫著「巡警」二字,右邊亦有白布寫上「消防」二字,一律黑布綁腿,腳穿草鞋。救火工具是手泵水車,依靠兩警合力輪流上下按壓泵水,水柱射程極其有限,從岸上噴射根本於事無補,救火情同兒戲,到頭來眼白白看著所有妓艇全數燒燬直至自行熄滅,猶如隔岸觀火,望江興歎。廣州水巡同時亦有受命出動救火。晚清時期趁火打劫事件常有發生,官府嚴令水巡維護火災現場秩序,派出多艘水巡警艇包圍江面火場,水巡拔槍指嚇其他船隻不得靠近,一來怕有人趁火打劫,二來是怕人多反而礙著救火。火勢蔓延之時,花艇上有人欲雇小艇逃生,大聲疾呼每救一人給予千金;水巡見有小艇靠近,立即開槍示警,也許是平時訓練有素槍法精準,小艇上的艇家反被一槍斃命。水巡不分青紅皂白,用喇叭筒高聲命令所有小船待在原處勿動,其他小艇見狀都不敢靠近,有心無力,只得眼睜睜地看著火勢越燒越大。滯留花艇甲板上的求救者,唯有齊齊跳落江中,只有極少數人游到岸邊,其餘被淹死的算是求得個全屍。儘管水巡在現場「維持秩序」,仍然有多艘私鹽船和賊船伺機擄去妓女幾十名,賣與其他妓寨牟取暴利,最終獲救生還的妓女,只剩有一百餘人。
  1909年,正是光緒皇帝和慈禧太后相繼病逝的第二年,中國社會正潛伏著急劇變革的力量。廣州作為辛亥革命策源地,對時局的變化更加敏感,此次悲情火災經報界大力宣傳,消息旋即轟動省港,引發社會輿論軒然大波,而政府官員在嫖娼時不幸遇難,更給這場火災蒙上傳奇色彩。大火案發生次日,《香港華字日報》和《中西日報》等相繼曝光事件背景及真相,講及水巡見死不救的原因,有報道稱:「水巡歷來有受禮金於各花舫金主者,受財擋災,力任衛護。倘花舫遭匪徒趁火打劫而遭損失財物,金主必究其責。若火案未平劫案又起,亦必為上峰所追詰,處分難免。故此,水巡警務本末倒置,以防搶為先救火為後,實則彼等豈不知火能殺人耶?」又有人在《越華報》撰文直指「水巡本職是稽查來往船隻,但這工作辛苦又薪水微薄,致使水巡玩忽職守,然卻尤其關心妓艇。因各妓艇妓女無一例外均需登記入冊以防偷稅漏稅,水巡可藉機揩油。同在一片江面之上,這邊廂闊少花艇閒鬧,恣意作樂,那邊廂水巡無所事事,看著眼紅耳熱,賺得個嬲字。借力於政府公務員身份,水巡多與此等花艇勾搭糾纏不清,時常鬧事,擾民事件也頻有發生,民眾對此早已怨聲載道。此次火災水巡失職,更加重了民眾對水巡的譴責。實際上,早在火災之前,水巡早已經聲名狼藉。」
  火災發生後第三天,《時報》追蹤後續報道《廣州大沙頭火劫餘聞》,批評「水巡不分輕重,借口為防盜搶,致多人喪失逃生機會。」又稱「其實民間之船愈多,救生之機會愈大,生死關頭,理應以性命為重,水巡為求自保,視人命如草芥,未免忍心害事也」。《香港華字日報》又作深度報道《且看水巡警尚敢令妓艇復業否?》指出「大沙頭火災一事,追根究源,皆因水巡局於去年瞞稟大沙頭消防狀況,致令當局誤准妓艇復業,禍之所致,始實由此。」直指水巡責無旁貸。各報刊群起而攻之,水巡局成了輿論風口浪尖,老賬夾著新賬一起翻出。危機時刻,水巡總辦周維屏對記者謊稱「水巡誤事之消息,是有趁火打劫未遂者造謠,報紙之報道未經官方證實。」周維屏這番話更加引起眾多親眼所見的記者、民眾的憤怒,事發五天後,憤怒的民眾扛著鋤頭鐵鍬怒砸水巡局,周維屏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又過了半個月,有小道消息傳來稱「兩廣總督張人駿訓示追責開除失職水巡警。」《每日時事報告簿》立即據此報道,評論「開除失職水巡警將大大安慰憤怒的民眾,使死者得以安息」;《香港華字日報》隨之推波助瀾,刊出相關消息。後經官方引用《粵督查辦水巡札文》證實此消息純屬誤傳,報紙不予置評。假作真時真亦假,懲辦水巡的消息早已廣為流傳,民眾呼聲再次高漲,《香港華字日報》藉機再次刊登《請張督奏陳大沙頭火災折書後》一文,告誡張人駿「人心不可欺,天理不容違,輿論不能泯。」迫於輿論壓力,張人駿自知人言可畏,如不懲辦將會自身難保,只得將周維屏撤職查辦,重整水巡局,以平民憤。
  世事無奇不有。大火災過後,屍橫江上,卻想不到撈屍、認屍竟然又起騷亂,稀奇古怪的事情接連發生。一天善堂撈上來一溺斃男屍,身材魁梧,面龐已被水泡得發白模糊不清,豈料兩個婦人同撲上前呼天搶地,都認作是自己丈夫,你爭我搶,揪頭髮拽袖子,死活不讓對方碰自己的「夫君」,哭著嚷著抓著打著,幾乎就要把那屍體五馬分屍。溺死江中的女屍身上多有金銀珠寶首飾和皮袍,有人不管吉利與否,一見屍身就走去剝下財寶;更有甚者,凡是有穿金戴銀的屍身,立時被抱起狂奔;也有的搶不到珠寶,就乾脆搶奪屍體以求取贖。知名才子何淡如在《時事畫報》撰「龍舟歌」唱出火災遇難者之慘狀:「真淒慘呀真淒涼,花艇火燭確淒涼。屍首燒到無曬樣,頭殼燒穿見腦漿。燒死浸死無兩樣,面目全非盡失常。水深火熱無商量,風流快活來世想。一條男屍兩孟姜,色中餓鬼喪羅帳。」
  1909年前後清政府為償還庚子賠款,財政收入一度倚重花捐,徵收對象是登記入冊的妓女,時人戲稱「以身作價為國捐軀」。又因各級官員、商家、警察等人可以從中漁利,娼妓業實際上是政府庇護的對象。早在光緒三十二年,廣州就有商人開辦「保良局」,每年向政府認繳大洋36萬元(折銀約26萬兩),專門承辦廣州府的妓捐。保良局要求妓女定期登記,到警察署辦理執照,並在執照上張貼照片以防假冒混用,娼妓業尚算受控有序。大火災發生後,在冊千餘名娼妓無以為業,政府花捐損失甚巨,倖存妓女的就業安置問題更是壓力不小;社會輿論沸揚加上報紙宣傳推波助瀾,更令官府百上加斤,焦頭爛額,只好把撈屍、認屍、救濟以及給周邊居民提供清潔水源等善後工作全權交由善堂處置。
  清末年間,廣州民間早有眾多善堂存在,大多是個人自願參加、實行善舉的自由結社,坊間稱為「九大善堂」。慈善機構主要有「方便醫院」、「救災公所」、「廣濟」、「廣仁」、「赤十字會」、「戒煙總會」和「消防商團總會」等等,相互聯繫密切,平日各行其善,一有重大災禍發生時,合力扶危濟困。其中「方便醫院」為廣州九大善堂之冠。《廣州府史志》載:光緒甲午年(1894)時症流行,有善士在高崗設方便所一間,收留疫症病人留醫。1899年夏天,由商人陳惠普等人發起,自籌資金建立「城西方便所」,1901年,更名為「城西方便醫院」,民國37年(1948)改稱「廣州方便醫院」。廣州解放後,1950年由市人民政府接管,後於1952年12月31日與「廣州市市立醫院」合併成「廣州市第一人民醫院」至今。除此之外,「粵商自治會」設在「戒煙總會」內,而「中國改良會」又是在「赤十字會」基礎之上創立。1907-1909年間,天災人禍不斷:1907年城西北一火藥庫爆炸;同年,羅定發大水又鬧饑荒;1908年東、西、北三江齊發大水... ...善堂在地方救災中發揮重要作用,並逐漸由獨立救災走向聯合救援,由每善堂選出一人擔任常駐義務員,成立救災公所協同行動。
  當年廣州巡警消防署力量單薄,民間為自救自保,成立許多自己的救火組織,如「水車會」、「水車公所」、「水局」、「水社」、「水龍局」、「水龍公所」等,遍佈全市。規模雖小但靈活機動行動神速,很多時候官警未到,民防已將火撲滅。這些組織的參與者都是義務員,也有些臨時湊數的人,未經訓練也積極參加撲救。救火工具是廣州製造的普通洋式手操水泵機和本地製造的皮水管或進口帆布軟管,設施費用多來自善長仁翁捐款,也有街道居民自願湊份數的。
  一位在華外國人曾在日記中寫道:「一遇火警,手泵救火水車很快就被送到火災現場,放置在最適合的位置上,輸水管鋪在鄰近的屋頂上。他們的動作是如此敏捷,令人驚訝不已。同樣令人驚異的是,他們神態自若,毫不緊張慌亂,並伴以有節奏的手勢,還有中國人集體勞動時經常喊出的那種嘿呵之聲」。
  《香港華字日報》和《申報》分別報道:「大沙頭火劫,各大善堂聞警立刻到場,但隔江救火,無計可施,惟迅速投入各種善後,由善堂撈屍,赤十字會救傷。」又專題報道:「赤十字會聞警立派救傷隊,由李頌虞、李仲雄等人會同醫生前往救傷。聞撈起落水者九人,經當場救生八人,已交家屬領回,余一重傷者因失知覺不知姓名,由會員抬回河南赤十字分會調治。」「正月十一日,復派醫生曾竹居、譚公澤等人分乘舢板三艘,借用士敏輪船拖帶東下,為各傷者換藥複診。」
  方便醫院、廣仁醫院等善會利用自身優勢,投入大量精力在災後救治上;改良會因救助了幾十位在火災中重度燒傷的人員,患者治癒後回贈「佛手慧心」匾額以示感謝。各大善堂用大小船隻環繞撈屍,卻遭到水巡阻攔,善堂告到水巡總局,警告當局若不及時組織撈屍,珠江水源必受污染,水巡局無言以對,只得作罷。善會撈屍幾乎天天撈到天亮,每日數百具屍骨,又在東堤沙地開闢停屍場,每撈一屍蓋一布帳,撈屍人賞銀一元,掛竹排標明號碼,屍身上的首飾銀物逐一按號存入木箱。
  仁濟善堂考慮到屍體不能長時間暴露光天化日之下,找來攝影師義務按號拍照。此時照相技術已經開始普及,成為社會紀實和新聞報道的工具,相片大大提高了身份識別的準確性,屍親以照片取認後,靈柩運回入殮。有的無人認領骸骨,則送到方便醫院、庸常善社和四會矜育善堂專設的義莊埋葬。停屍場初設時,每日圍觀者甚眾,於是又搭設竹欄以使閒人免進,夜晚則懸以大光燈,由巡士看守,日夜不歇。
  珠江上浮屍體眾多,河水受污染,引起居民恐慌,輿論嘩然。督府官員自身也害怕食用水中毒,便下令善後局和自來水公司為居民提供10天的免費自來水。善堂不遺餘力提供協助,將數百隻大水缸設立於馬路兩邊,自來水公司由每日上午八時至十一時,以及下午三時至六時,用帆布管放水供居民免費挑取。小東門一帶未通自來水,則由火輪拖帶水船載水,分泊河南太平坊、洗浦口、金花廟、洲頭咀各地碼頭,每日早午兩次放水,供周邊鋪戶居民及艇戶飲用。
  與之前曝光水巡不力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報界對各善堂撈屍、停屍和認屍的工作大加肯定。《香港華字日報》連續兩天刊登了《方便醫院連日撈屍總數》和《方便醫院二十日撈屍數目》等文,極力讚賞各善堂在救災中的表現。免費供應自來水也得到了《時報》和《申報》的好評,稱其「實於衛生大有裨益」,善堂的社會影響力被報界一再放大,聲望迅速提高。
  大沙頭火劫案後,兩廣總督迫於輿論壓力,下令將妓船酒舫一律禁止。《香港華字日報》發表社論,首先對兩廣總督禁絕大沙頭妓艇大表贊成,又提出在東堤覓地另建妓院的倡議。不久之後花艇在大沙頭銷聲匿跡,褪去了昔日的浮華和喧囂,大沙頭的江面重歸平靜。大火有如一場鬧劇,來勢洶洶卻也退得無聲無息,劇中人演出不同命運的角色。潮起潮落,寂靜的江面掩蓋不住江底的暗湧奔流。逝者已矣,大火改變了許多蛋民們的人生,也改變著這座城市的歷史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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