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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kk77 發表於 2018-1-18 08:10

同警抓3次 醉婦三振發監

中時電子報2018年1月18日 上午5:50
罰不怕?花蓮萬榮鄉一名楊姓婦人,日前與朋友聚餐飲酒後開車返家,見警車心虛大迴旋轉進小路,眼尖員警發現楊女半年前已2次酒駕紀錄追了上去,滿身酒氣的婦人搖下車窗,喊冤只喝「保力達」,不過楊女酒測值卻高達0.66毫克,慘遭「三振」將發監服刑。

警方調查,楊女(47歲)犯案紀錄累累,去年7月、11月也曾在台九線酒駕遭警方取締,想不到楊女惡習不改,距離上次犯案還不到2個月,日前下午又大剌剌沿台九線酒駕,看見警車巡邏路過,立即加速離去並彎進小路,反引起警方疑心。

「不要這樣啦!」楊女被逮時滿臉通紅、渾身酒氣,原先推說只有喝半瓶藥酒,看見又是先前2次取締酒駕的警員李建安,忍不住拿出衛生紙頻頻拭淚,哭求已經第3次查獲,強調自己車子開的很穩,也正在找路邊停車休息,拜託「不要再酒測了啦。」

不過楊女這次酒測值更高達0.66毫克,明顯觸犯公共危險罪,隨即被員警上銬帶回派出所偵訊,她坦承中午與朋友貪杯飲酒,員警告知婦人半年內已經3度酒駕,這次恐將入監服刑,除依法將她移送偵辦外,也訓斥她好好反省,別再酒駕害人害己。

警方指出,楊女酒駕至少要罰20萬元,依高檢署針對連續酒駕犯頒布「三振條款」,5年內再犯第3次法官可視楊女情節,裁定發監服刑,不准易科罰金,盼能藉此阻嚇酒駕再犯率。

bibidun 發表於 2018-1-18 12:38

法官可視楊女情節,裁定發監服刑--->可視  所以還不確定!

死性不改!一定要好好罰,不然等到真的撞死人了  就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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