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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unn36 發表於 2017-3-21 03:15

揭秘導演岳飛之死另一人

  岳飛的主戰固然與秦檜的主和完全相反﹐但要將岳飛之死全歸咎於秦檜有失公平。首先是皇帝主和﹐雖然中間有主張之變﹐但趙構總的傾向是主和。這決定了岳飛政治上的不正確。岳飛主張「迎請二帝還朝」﹐對趙構的地位是一種威脅。二帝回來幹什麼﹐怎麼安置法﹐都是大問題。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力﹐趙構是絕不希望岳飛的計劃成為事實的。以秦檜與韓侂胄兩大「奸臣」案例結果做比較﹐不同的政治主張卻同被打入歷史的另冊﹔用岳飛與後來明代的于謙比﹐也是不同的政治主張﹐卻同樣也以生命的代價換來了列入正冊的資本。岳飛要迎二帝還朝﹐于謙卻堅決反對老皇帝復辟﹐但《滿江紅》與《石灰吟》同樣給後人留下了千古絕唱﹐只是絕大多數人不懂歷史﹐明白不了此中的道理。
  岳飛被殺的第二個原因﹐還在於趙宋家從興起以來﹐就刻意防範軍人勢力﹐有了所謂「杯酒釋兵權」的典故。說起來輕鬆﹐做起來卻十分不易。如何除掉一位皇帝自認為有危脅的軍事人物﹐是一個技術性很強的問題。趙構作為一個歷經政治災變又有政治謀略的統治者﹐選擇了利用自己的同盟者秦檜的辦法。
  設想一下﹐要讓一個文官去除掉帶甲十萬的武將﹐他怎麼下手?沒有最高統治者的授意﹐他絕對不會幹的!那樣﹐秦檜就不是奸臣了﹐只是個蠢才。面對兩難選擇﹐他只有選擇政治上正確﹐服從政治盟友和上級的命令﹐除掉一個政治反對派。
  于謙(1398~1457)明錢塘(今浙江杭州)人﹐字廷益﹐號節庵。永樂進士。宣德初授御史﹐曾隨宣宗鎮壓漢王朱高煦之叛。出按江西﹐頌聲滿道。五年(1430)﹐以兵部右侍郎巡撫河南、山西。正統十一年(1446)遭王振等迫害下獄論死。後因兩省百姓官吏乃至藩王力請復任。十四年土木之變﹐明英宗被瓦剌也先俘獲﹐他力排南遷之議﹐堅請固守﹐進尚書。景帝立﹐整飭兵備﹐部署要害﹐身自督戰﹐率師二十二萬﹐列陣北京九門外﹐破瓦剌之軍。加少保﹐總督軍務。也先挾英宗逼和﹐他以社稷為重君為輕﹐不許。也先以無隙可乘﹐被迫釋放英宗。英宗既歸﹐仍以和議難持﹐擇京軍精銳分十團營操練﹐又遣兵出關屯守﹐邊境以安。其時朝野多事﹐乃獨運徵調﹐番合機宜﹐號令明審﹐片紙行萬里外無不惕息。憂國忘身﹐口不言功﹐自奉儉約﹐所居僅蔽風雨。性固剛直﹐頗遭眾忌。天順元年(1457)英宗復辟﹐石亨等誣其謀立襄王之子﹐被殺。成化初﹐復官賜祭﹐弘治二年(1489)諡肅愍。萬曆中﹐改諡忠肅。有《于忠肅集》。在趙構下決心除掉岳飛前﹐還是力求平衡和、戰兩派的利益關係的。紹興九年(1139)﹐與金人修和講好﹐趙構不忘岳飛武功之作用﹐給岳飛加開府儀同三司。岳飛不接受﹐迫使趙構在三下詔令之外﹐又好言寬慰。毫無疑問﹐這從最深處觸犯了趙宋家的意識形態禁忌!
  岳飛的為人正直﹐是毫無疑問﹐絕非秦檜可比。但他只是個軍事家﹐而不是政治家﹐更不是戰略家。從他「文官不愛錢﹐武將不惜死﹐天下就太平了」的信念﹐到禮賢下士的親行﹐說明了他的個人品格。然而﹐他個人的悲劇不過是趙宋王朝最陰暗意識形態禁忌的一個影射而已。岳家軍有鐵的紀律﹐餓死不搶糧、凍死不拆屋﹐但十數萬大軍總要有供給呀!沒有錢糧﹐別說打仗﹐就是生存下去也很困難。紹興六年(1136)﹐岳飛兵進襄陽﹐縱深偽齊境內﹐收恢了洛陽西南的一些州縣﹐並試圖與太行山義軍取得聯繫﹐但終因糧食不足而撤回。糧食﹐始終是戰爭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況且南北交戰已歷經年﹐在龐大的軍隊是必須的﹐但龐大的軍隊不僅消耗糧食﹐還要從社會上抽調一批種糧的勞動力。平常百姓不僅糧食缺乏﹐而且還要負擔軍事開支﹐於是不滿情緒時不時釀成政治事件。被岳飛鎮壓了的鐘相、楊么起義﹐算是再典型的例子不過了!
  秦與岳的交惡絕對是因不同的政治觀點、戰略主張所致﹐不知後人何以附會成「秦岳不通婚」的擴大化平民鬥爭?後人盡可按自己的意圖去附繪歷史﹐一如岳飛墓前的下跪鐵人與頌岳貶秦的碑刻﹐多系明清以來的作品一樣﹐但後人在按自己的歷史「裝修」歷史時﹐卻忘了一個最基本追問:「趙構該不該跪在岳飛面前?」
  若是廢除這下跪的歷史不公正的標誌﹐就不用細論了﹔若是一直堅持這種另類的圖騰﹐那麼﹐只有添上趙構﹐才能還歷史一個完整的圖式!在岳飛父子及張憲遭到逮捕後﹐這位狡猾的統治者說:「刑法是用來制止亂事的﹐不要胡亂追逼證據﹐動搖人心!」表面是體恤﹐實際上是定了罪。這正是他比秦檜高明的地方。
  按三個人的智力排列﹐應是趙一、秦二、岳三﹐人格排列正相反!秦檜擔當了歷史非正義的不幸﹐自然有個人性格的內在原因。但是縱觀兩宋以來權奸﹐無一不是貨賕無度﹐唯有秦檜算個例外了。後人可以說他是權奸﹐卻不能把他列入巨貪行列之中去。兩宋有名的巨貪﹐有梁師成、王黼、蔡京、朱勔、陳自強、賈似道﹐此六人有四人正式當過宰相﹔餘二人梁師成為宦官﹐朱勔為軍人兼官商。
  作為強勢宰相﹐秦檜與王、蔡、陳、賈四人的政治風格無多大的差異﹐不惜力量打擊異已。但秦檜與四人最大的區別又在於不貪。王、蔡在秦檜以前﹐陳、賈在秦檜以後﹐唯獨秦檜作為「巨奸」沒列入貪官之屬﹐也算歷史的一個奇蹟了!是秦檜心計高深﹐還是史家的漏筆?前者無法確認﹐但肯定不是後一種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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