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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unn36 發表於 2017-3-14 09:41

對西晉「徙戎論」的透徹解析

  所謂「徙戎論」﹐即反對華夷雜居﹐將少數民族遷回原居地﹐倡導華夷之別。揆之史籍﹐不乏眾者認為西晉不接納「徙戎論」是導致亡國的主因﹐房玄齡《晉書》曰:「時(人)服其(江統)深識」﹐更有干寶《晉紀總論》有曰:「思郭欽之謀﹐而寤戎狄之有釁」。因此本文通過對《徙戎論》的整體背景及發展脈絡進行溯本求源﹐批判江統「華夷之別」思想中的狹隘要素﹐透視「遷戎理論」的不切實際﹐歸於民族融合之勢是不可扭轉﹐乃是多民族國家由分裂走向統一的必由之路。
  《徙戎論》是西晉時期江統書寫的一部政治論著﹐究其起源﹐有其自身的時代背景和深刻的歷史淵源﹐概括論之﹐歸於歷史因素和思想因素兩方面。
  (一)歷史因素。早在商代﹐中華大地上就已形成華夏、夷、蠻、戎、狄五大族群﹔五族通過生活交往而緊密聯繫﹐同時又經過不斷的衝突、同化進而融合﹐最終共同構成中國古代的民族結構與秩序。秦漢時﹐各民族族群聚集於在統一政權的控制下﹐經歷磨合﹐逐漸形成一體。東漢末﹐中央集權衰竭﹐大一統格局被打破﹐繼之出現三國分立。至西晉末﹐北方邊地民族的入主內地﹐在此種時代背景下﹐江統上疏言論﹐是無法順應歷史大潮流的。
  (二)思想因素。自曹魏末至西晉﹐不乏眾位有識之士針對少數民族內徙後日益尖銳的民族矛盾﹐提出種種策略。
  1.曹魏末年﹐鄧艾提出「使居民表」的徙戎政策﹐即「戎狄獸心﹐不以義親﹐強則侵暴﹐弱則內附… …羌胡與民同處者﹐宜以漸出之﹐使居民表﹐崇廉恥之教﹐塞奸宄之路。」作為「徙戎」的雛形﹐則被當下多納用焉。但政策並沒有阻止魏末晉初各少數民族的大規模內遷和由此產生的一系列戰爭。
  2.晉武帝泰始四年(268)﹐西北諸胡問題嚴重﹐傅玄上疏「胡夷獸心﹐不與華同」的民族政策﹐批判鄧艾「使居民表」的徙戎政策為欲取一時之利﹐不慮後患﹐使鮮卑數萬散居人間﹐此必為害之勢也。但其設置兵力只是對西方諸胡起到隔離之用。
  3.西晉初年針對匈奴的大舉內遷和劉猛之叛亂﹐郭欽提出「徙戎」﹐其上疏曰:「戎狄強獷﹐歷古為患… …漸徙平陽、弘農、魏郡、京兆、上黨雜胡﹐峻四夷出入之防﹐明先王荒服之制﹐萬世之長策也。」帝不納。但其已從歷史和現實的角度警示「徙戎」問題已迫在眉睫。
  4.惠帝元康九年(299)﹐江統在戎、狄內遷而造成諸多矛盾下﹐乃作《徙戎論》﹐提出系統的遷移方法:夫夷蠻戎狄﹐謂之四夷﹐九服之制﹐地在要荒。《春秋》之義﹐內諸夏而外夷狄。以其言語不通﹐贄幣不同﹐法俗詭異﹐種類乖殊﹔或居絕域之外﹐山河之表﹐崎嶇川谷阻險之地﹐與中國壤斷土隔﹐不相侵涉﹐賦役不及﹐正朔不加﹐故曰:「天子有道﹐守在四夷。」
  與鄧艾、傅玄、郭欽的徙戎論述不同﹐江統認為歷代胡漢關係的內在皆是夷、蠻、戎、狄「性氣貪婪﹐凶悍不仁」﹐「弱則畏服﹐強則侵叛」﹐因此「是以有道之君牧夷狄也﹐惟以待之有備﹐御之有常﹐雖稽顙執贄﹐而邊城不弛固守。」對此﹐江統提出具體的解決方略:當今之宜﹐宜及兵威方盛﹐眾事未罷﹐徙馮翊、北地、新平、安定界內諸羌﹐著先零、罕並、析支之地﹔徙扶風、始平、京兆之氐﹐出還隴右﹐著陰平、武都之界。廩其道路之糧﹐令足自致﹐各附本種﹐反其舊土﹐使屬國、撫夷就安集之… …夫為邦者﹐患不在貧而在不均﹐憂不在寡而在不安。以四海之廣﹐士庶之富﹐豈須夷虜在內﹐然後取足哉!
  通過以上徙戎措施﹐江統期盼「慰彼羈旅懷土之思﹐釋我華夏纖介之憂」﹐最終實現胡漢長治久安的局面。
  江統的「徙戎理論」重在強調華夷之別﹐反對華夷雜居。對《徙戎論》的內容、結果﹐以及核心思想一一剖析﹐儘管「徙戎理論」反映了當時社會矛盾的背景﹐但措施極為不當。江統的思想承襲古代傳統理念﹐不切合實際﹐表現出極大的狹隘性﹐透視江統所代表的「徙戎理論」﹐須以理性的態度和批判性的角度分析考究。
  內容上﹐繼承《春秋》「內諸夏而外夷狄」﹐認為「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戎狄志態﹐不與華同」。雖五胡之亂為西晉之誘因﹐但八王之亂、賈后亂政、都督制的缺陷、屯田制的弊端及官逼民反的吏治紛亂等﹐方為西晉滅亡的主因。核心上﹐華夷雜居是中國獨有的特性。《詩經·小雅·北山》中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其體現在皇權強盛之時﹐中原地區吸納不同群體入華﹐既表現出寬厚和開放的胸襟﹐更能加強自己的利益﹔反之﹐當集權力量薄弱時﹐轉而將「華夷有別」的觀念刻意強化。實則﹐華夷觀是中原王朝處理國家政治和族群關係的一種有力工具。
  結果上﹐江統上奏之後不到十年﹐北方和西北地區的匈奴、鮮卑、羯、氐、羌等借「八王之亂」開始進兵中原﹐在黃河流域及整個北方地區建立政權﹐即舊史中所謂的「五胡亂華」。在「徙戎理論」提出後依舊發生此混亂的局面﹐說明西晉統治者沒有採取和實施正確的民族政策。
  民族融合的過程﹐從社會發展的角度來看﹐表現為少數民族的封建化過程﹐也是一種歷史的發展。西晉是魏晉之際顯現民族融合大趨勢的重要階段﹐江統《徙戎論》的不納正是民族融合大趨勢的體現使然。
  第一﹐自東漢末年﹐由於政治的日益腐敗﹐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分崩離析﹐中國社會在動盪的漩渦之中搖擺不定。直至西晉統一後﹐加之民族大遷徙和民族大雜居的推動﹐與漢族及其前身華夏族有著密切聯繫的各族群體﹐紛紛離散聚合﹐從而加快了民族融合的過程。
  第二﹐「五胡」原是逐水草而居的遊牧民族﹐在東漢時期﹐越過由長城劃定的農牧分界線﹐遷徙至遼西、幽州、并州、關隴等地區﹐並同漢族雜居相處。因此﹐他們與漢族在經濟、文化、語言、服飾、姓氏、習俗乃至宗教信仰上的差異性不斷縮小﹐終與漢族逐漸融為一體。
  第三﹐自秦漢以來﹐不少華夏或漢族大批進入蠻族區、西南夷及嶺南地區。魏晉時﹐漢族為逃避戰亂和苛重稅役﹐或遷往河西隴右﹐或隨晉室南遷而偏居江左。與此同時﹐爨人被徵調內地﹐豫州蠻、荊、雍州蠻向北推移﹐成為所謂的「編戶齊民」。這種對流式和雙向性的遷徙雜居﹐及武力征伐、聯姻結盟和設置郡縣等多種渠道﹐使得夷族的漢化和漢族的夷化現象日漸普遍。
  第四﹐據統計﹐《左傳》中晉國與戎狄交往記載大概有40多處﹐其中半數是記載晉與戎狄之間的相互征伐。由此可見﹐戰爭不可避免帶來災難痛苦﹐但晉對戎狄的戰爭﹐其積極意義佔據主導地位﹐戰爭打破了各族間原有的界限﹐為各族的交往融合創造了有利條件。
  第五﹐江統所反對的民族雜居的現象﹐正是魏晉南北朝時期歷史發展的結果﹐也是民族首次大融合。西晉統一後﹐實行的民族遷徙和民族雜居﹐期間產生的民族鬥爭和民族交往是不可避免的﹐均是民族融合的必然趨勢﹐也是中國多民族國家由分裂走向統一的必由之路。
  西晉統治者不採納「徙戎」的民族政策是由其深刻的經濟、政治、軍事及思想文化等具體因素決定的﹐是民族融合之大趨勢。然歷史趨勢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因此﹐《徙戎論》在西晉沒有被採納的命運更加證明民族融合的向心力是無法阻擋的。同時作為深入探討民族關係問題的寶貴思想遺產﹐江統諸人的「徙戎理論」無疑值得我們深入思索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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