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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kk77 發表於 2017-1-16 08:59

短期打工 假日出勤仍計加班費

中時電子報 – 2017年1月16日 上午5:50
時序進入寒假,不少年輕人、學生族打工賺取外快,但年輕學子打工容易遭遇雇主苛扣薪資、少給薪資或加班費等違法情事,屢傳爭議。勞動部提醒,即便為短期打工,雇主仍應依法給錢給假,有爭議可向主管機關檢舉。
勞動部根據勞檢與申訴案件統計,打工族最容易遭遇不法情形,仍以未依法發給加班費居多,例如未達基本工資,或要求國定假日出勤、卻未給2倍工資;其次為雇主未依法為勞工投保勞保,苛扣薪水情事也時有所聞。
日前政大、中山、東海、輔大等校調查學校周邊打工勞動條件,發現有68%店家違反勞基法。台灣工人先鋒協會理事吳昭儒提醒,過年打工雇主仍應滿足基本工資、投保勞健保並提撥勞退,若遇國定假日也要給2倍工資。
勞動部職安署組長林毓堂說,打工族除留意勞動條件是否合乎勞基法規定,也應注意工作性質有無潛在風險,多與親友溝通討論。有爭議可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訴或打「1955」專線檢舉。
此外,勞動部勞保局重申,工讀生在保險有效期內,若因上下班往返住所或工作地途中發生事故,若無私人行為、違反重大交通規則,可視為職業傷害,依規定請領職災醫療給付。常見案例為遭夾捲、刺割擦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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