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寶....
[i][/i]在十字路口..我是直行車..前面的三寶倒車出來直接往左轉...我為了閃她的車撞到路旁彩卷行的扛棒..車前的車牌凹陷...我跟對方說等一下..我問公司看要怎處理...
然後對方趁我不注意車子開著就走了....
我追了上去....報警...
警察說沒擦撞他沒辦法處理...<<[size=5]麻煩回答一下[/size]
警察偷偷告訴我說:我不能把對方的車子攔下來..對方可以告我妨礙自由還是什麼之類的...<<<[size=5]麻煩回答一下[/size]
我有跟警察說了因果關係...因為對方我才會閃車去撞到...對方的車完全沒事...而我開的是公司車...保險公司也說沒擦撞很難處理...
警察說這種情形我撞下去的話..對方要負全責...但是真的遇到了..當然是能閃就閃...誰會撞下去阿...
遇到這種情形真的只能自己鼻子摸摸嗎?對方完全不用負責任?我還要自己拿錢出來修車牌???
所以以後在路上...有車禍都別閃..直接撞上去就對了...唉 警察說沒擦撞他沒辦法處理...<<麻煩回答一下
沒錯 因為你人沒受傷 屬於民事
警察偷偷告訴我說:我不能把對方的車子攔下來..對方可以告我妨礙自由還是什麼之類的...
<<<麻煩回答一下------->可能可以 構成強制罪
但你可以主張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 而不罰
有跟警察說了因果關係...因為對方我才會閃車去撞到...對方的車完全沒事...而我開的是公司車...保險公司也說沒擦撞很難處理...
--->>有行車紀錄器?? 有的話 保險公司必須理賠
對方完全不用負責任?-->告民事 但因為是公司車必須由公司出面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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