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察臨檢
前幾日我在中山北路6段公車站牌下等公車要去台北,就在等公車的時後2個警察過來要我拿證件給他看,於是我便拿身分證給他看,雖然事後警察很禮貌的對我說抱歉打擾你的時間但是我的感覺就很不好,因為我又不是殺人搶劫放火的現行犯,請問我有權拒檢嗎?因為這在路人的眼光下好像我是做壞事的人,心裡真的很不舒服 好像不能拒檢吧~你得乖乖的讓他檢查不過你同樣可以請他們出示證件及證明他是警察(你不懂直接拿手機當場打1999也可以)~還有你也可以針對他檢查時後的如果你感覺不太舒服事後可以去去向相關單位反映~ 好像不能隨便臨檢吧詳見大法官535釋憲案 警察依業務執行臨檢 並無違法
但是警察不能要求看車廂之類的
不過話是這樣說啦
只要沒做虧心事 給他看一下也無彷
不然懷疑有做壞事 很浪費時間! 看看那個人當時穿著等等
有時警察也會看是不是有問題的人
但大多數警察也是好的 警察依業務執行臨檢確實並無違法,且你說他們態度並不差,
我覺得我們配合也無妨,你不用想太多啦! 警察依業務執行臨檢.應該要有理由.比如你像某某通緝犯.或行跡可疑. 「大法官535號釋憲」
依大法官535號解釋及警察職權行使法,不能隨便臨檢盤查,更不能要出示證件
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
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
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
分之必要者。
四、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
處所者。
五、滯留於應有停 (居) 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 (居) 留許可者。
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i] 本帖最後由 忘了你忘了我 於 2013-4-18 19:28 編輯 [/i]]
回復 8# 忘了你忘了我 的帖子
***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 警察需告知你為何盤查的原因如果沒有 應該可以拒絕出示...
不過好市民配合一下應該沒關係啦 未告知盤查原因可以拒絕
但是好市民配合一下 應該無所謂吧 配合一下又沒差,再者如有些人講的,沒做虧心事何必怕呢?
慶幸自己可以光明正大走在路上,不用怕官為難,(不過要怕賊為難啦)那是做人的最基本,但是很多做虧心事的人做不到呢 無傷大雅 還好啦
知道自己不是就好何必在意 請google搜尋
"臨檢及盤查(一) @ 楊律師的法律討論區:: 痞客邦PIXNET"
總共有一∼四
應該可以解答你的疑惑 警察是依勤務執行臨檢確實沒有違法,市民也應該配合
相信你態度好的話,警察也不會多說甚麼的,警民合作囉 在台灣有牌的流氓就是警察了
他可以合理的懷疑你想幹大事~所以要臨檢
回復 1# 626244394 的帖子
其實他們也是在工作,配合一下吧,至少他們也是在維護治安,畢竟小偷、通緝犯、車手等壞人臉上可不會寫我是壞人,還是要靠警察去盤查。 其實你當場也可以問侯警察臨檢的原因...但理論上是不能拒檢...否則,警察就很難做事了... 如果是真的警茶杯杯應該是警民合作好一點
回復 1# 626244394 的帖子
誰說警察可以隨便就說要檢查身分證的,聽妳們在吹牛,你可以問他,有什麼事情嗎 ??
警察不可以隨便臨檢的,又不是什麼不良長所以,而且可以要求他先拿出臨檢單來. 警察應該要著制服或是出示服務證件
有異議的話要當場提出
但其實配合一下查證身分應該是沒什麼關係啦 如果沒事就配合一下
我有也很倒霉,路上等朋友隨便找台摩托車坐一下
結果警察過來說這台摩托車是贓車 他們也是在維護治安,配合也無妨 ***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 警察能否臨檢看證件一直很有爭議的樣子,我遇到的話是會配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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