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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將 發表於 2011-10-12 07:45

搭客運流產 嬰屍沖馬桶癡情妹北上尋失聯男友「他會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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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客運流產 嬰屍沖馬桶

癡情妹北上尋失聯男友「他會娶我」

蘋果日報

2011年 10月12日 【石永軒、羅國甫、簡銘柱╱新北報導】屏東一名癡情妹懷孕近六個月,深信台北男友會南下提親後,男友卻從此避不見面,她昨連夜從恆春搭客運車北上「尋夫」,疑因不堪近七小時、約三百公里長途顛簸造成流產,但她以為拉肚子直接將胎兒產在巴士廁所馬桶內,還按沖水鍵致馬桶堵塞,警員問她知不知道已懷孕,她天真地說:「知道啊!我男朋友會來娶我。」


警方調查,可憐的癡情妹(二十歲)中度智能不足、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她從小被收養,與養父家人住屏東恆春鎮,去年她經介紹認識張姓男友(三十歲),四個月前她告知男友懷孕,張男上月底還允諾南下提親後失聯,未料她從恆春北上「尋夫」,卻於巴士廁所小產。


竟誤以為拉肚子
警方說,癡情妹昨凌晨一時許從恆春搭車到高雄,三時許在高雄搭乘和欣客運北上,欲到新北市土城區找男友。癡情妹供稱,她坐在巴士廁所旁的座位,昨上午七時許,行經國道彰化路段時,她突然肚子痛如廁,以為拉肚子,隨手按沖水鍵後,又回到座位休息,九時許她抵達台北轉運站,下車後突然昏倒,站務人員見狀將她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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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嬰僅拳頭大
昨上午十時許,該輛和欣客運回到新北市泰山區總站,司機發現馬桶堵塞、水都滿出來,技工拆下馬桶維修,赫見馬桶濾網有「一團肉塊」,仔細一看竟是胎兒,嚇得報警;警方研判胎兒約六個月大,清查發現是就醫的癡情女早產所致。
警方說,給癡情女麵包、溫牛奶果腹,她仍不斷喊餓,問她知不知道懷孕,她明確地說:「知道啊!我男朋友會來娶我。」對於流產一事,她一臉茫然說:「我只覺得肚子痛。」至於男友名字,她遲疑很久,才寫出男友名字、電話,但警方聯繫不上張男。其養父也憂心說,擔心女兒會再被騙,考慮要幫女兒結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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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寧醫院婦產科醫師尹長生指出,懷孕近六個月大的胎兒僅兩百公克,扁扁、小小的,像沒有手腳的芭比娃娃,加上胎盤五十公克、羊水等,總容量約六百公克、約男生一個拳頭大,癡情女有可能不知道自己小產,而產下的嬰兒沒有肺泡、不會呼吸,不可能存活。


不知早產沒刑責
律師姚本仁表示,若產下嬰兒可能存活,卻沖水把嬰兒淹死,可能觸犯生母殺嬰罪,處五年以下徒刑,若產下嬰兒因肺部發育不全不可能活,仍可能觸犯遺棄屍體罪嫌,可處五年以下徒刑,癡情妹因心智欠缺,將來法官審理將酌量減刑,若她確實不知道自己早產,則沒有刑責。



未婚生子遺棄殺害案例
★2011/08/31:基隆市19歲徐姓女學生與在夜店結識的男子一夜情後懷孕,她早產生下6月大男嬰,但男嬰臍帶繞頸沒呼吸,她竟將兒子裝入塑膠袋丟進大海,被依侵害屍體罪嫌函送
★2011/02/08:新北市15歲國三女生在家中生下7月大女嬰,見女嬰沒哭號,誤以為死胎,將女嬰從2樓氣窗拋下,女嬰頭顱骨折不治,少女被依殺人罪嫌偵辦
★2010/03/29:台中市19歲高職女與網友偷嘗禁果懷孕,在家中廁所產子後,丟進梅川大排溺死,女子被依《刑法》母殺嬰兒罪法辦
★2010/01/26:新北市一對16歲小情侶產下1名女嬰,棄置公園再謊報發現棄嬰,警消到場女嬰已死亡,2人被依殺人罪嫌偵辦

[url=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731268/IssueID/20111012]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 ... 68/IssueID/20111012[/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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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blue][b]勸天下純情少女
這種事千萬別做
這嬰靈會跟一輩子的[/b][/color][/size]

[[i] 本帖最後由 Baby9999 於 2011-10-12 14:30 編輯 [/i]]

深度慾念 發表於 2011-10-12 08:49

可恨的是那個男人~真是渾蛋~~~

那一年 發表於 2011-10-12 10:27

社會事件真是層出不窮
連這種事也會發生
台灣的社會教育是怎麼了
道德淪喪至此真的無所適從
只因一句 男朋友會娶我
而不顧身體的病痛讓身體造成如此大的傷害

子凌 發表於 2011-10-12 11:16

又是一個敢作不敢當的人,愛情諞子

wuhardy 發表於 2011-10-12 11:40

中度智能不足、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這個男人很可惡!

sleazoid 發表於 2011-10-12 13:41

誇張的新聞,不知道找不找的到那個男的

heyheyhi2005 發表於 2011-10-12 15:53

像這類型女生會受騙...
其實大多數是長相抱歉...
被冷落的可憐族群...
唉...生命中有了喜歡自己的男生...
自然會一頭栽進去對方的陷阱之中啊~

ff10353 發表於 2011-10-12 16:16

好可憐的嬰孩
話說當騙子的最可惡
乾脆閹了他算了!

devilchaos 發表於 2011-10-12 16:35

看這個新聞真是難過不捨...
為什麼天底下有那麼多人都要欺負身心障礙的朋友...
已經是弱勢了...
還要這樣讓別人負擔更大...
希望有後續消息...
而且真的把它娶進門!!!

0927828997 發表於 2011-10-12 17:06

那男人很可惡 欺負弱勢 我相信有嬰靈這東西 一定會有報應的 只是早晚的事。[size=1][size=7][color=Sienna][font=仿宋_GB2312][/font][/color][/size][/size]

臺灣狼 發表於 2011-10-12 17:27

愛她, 就套住"它"

lanew 發表於 2011-10-12 17:44

只能告訴那位癡情女~別傻了~人家知道妳懷孕早就躲起來了~怎麼可能去提親~如果會這麼做~那不會有這麼多的未婚媽媽了~真希望那個男的絕子絕孫~講一句不好聽的~把人家爽玩了就丟到一邊~真的是丟男人的臉~外表有GUS~但內心就......NO GUS

yoyo118890 發表於 2011-10-12 19:59

等待只是變成一場空夢

藍色水鑽 發表於 2011-10-12 20:55

身為男人的我感到真的可悲
就是你們這些混蛋 破壞 做人的守則

71344810 發表於 2011-10-12 22:24

那個男的真不是東西 可悲 最好新聞報到那個男的是誰跟長相名子
好給女性麼不要再受騙

cobe08 發表於 2011-10-13 09:18

我也是有同樣的看法
希望新聞可以持續追蹤到男的長相
並且公布出來讓社會大眾知道這個男的有多可惡
簡直不配當人
真是個渣

S09410034 發表於 2011-10-13 12:28

恩~女的很可憐
那男的根本不算男人
連負責的勇氣都沒有
他的小孩很快找到他

LOLIN 發表於 2011-10-13 23:49

女的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孩子生出沖進馬桶,在情理上應該不要判他罪,依她的情況應該不是故意的,最主要應該揪出那個垃圾男,欺負這樣一個可憐的人,又不負責,重判他才對

kin71510696 發表於 2011-10-14 00:45

女的太可憐了,男的太不負責任了

風吹落葉花飄落 發表於 2011-10-14 06:15

男方如果就這樣人間蒸發,那跟強暴有什麼差別?

wcj888 發表於 2011-10-14 11:28

................................................

asdll 發表於 2011-10-14 17:38

如果是經人介紹
應該找得出那個男的

j8781953 發表於 2011-10-15 04:23

哀 有夠悲哀~~
這社會需要多點關懷

c1912matrix 發表於 2011-10-15 05:40

***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

dl003856 發表於 2011-10-15 11:57

這個小女生不知說他笨還是可憐

joee_kiss 發表於 2011-10-15 13:02

可恨的男人.....沒有擔當.....吃乾抺淨不見人影

youngpeoples 發表於 2011-10-15 19:45

[quote]原帖由 [i]風吹落葉花飄落[/i] 於 2011-10-14 06:15 發表 [url=http://18plus.plus28.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957218301&ptid=4489128][img]http://18plus.plus28.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男方如果就這樣人間蒸發,那跟強暴有什麼差別? [/quote]

很認同這說法! 且希望刑法這部分要有所修改.並追緝嫌犯

titan571 發表於 2011-10-15 20:32

天底下還有這樣狼心狗肺的男人
該是重重的槍斃他才對
真是替那女孩抱不平

qq320591 發表於 2011-10-16 01:12

這男的實在不應該

有了小孩就要負責到底麻

alibabra 發表於 2011-10-16 02:02

他會取妳?
那為何失聯?
就是妳不夠聰明才會相信他的鬼話跟他上了床!醒醒吧!
之前還有人相信美國XX局長會取她的傻大姐哩!

nanasboss 發表於 2011-10-16 02:46

這個人要把他找出來
直接判死刑

VOAGE 發表於 2011-10-16 07:59

上天對她最好的處置就是"中度智能不足"
如果她是ㄧ般人  應該會尋短吧

那男人這種事都做的出來  再加上報紙的報導
應該一輩子都不敢去恆春了吧~~

kingto0325 發表於 2011-10-16 09:16

[quote]原帖由 [i]那一年[/i] 於 2011-10-12 10:27 發表 [url=http://www.plus28.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957101325&ptid=4489128][img]http://www.plus28.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社會事件真是層出不窮
連這種事也會發生
台灣的社會教育是怎麼了
道德淪喪至此真的無所適從
只因一句 男朋友會娶我
而不顧身體的病痛讓身體造成如此大的傷害 [/quote]

都已經說他中度智障了! 他如何判斷~

vyao 發表於 2011-10-16 09:53

這個社會到底怎麼了
都不把生命當一回事了
我們的刑法真的要改了

jacky498311 發表於 2011-10-16 10:51

又是一個為愛沖昏頭的人
現在人可以說是笨的可以

602001 發表於 2011-10-16 11:29

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

angelkly65 發表於 2011-10-16 12:14

怎麼會有這樣的男人, 敢作不敢為...真的是渾蛋!!!
謝謝分享~

ZEKEZEKE 發表於 2011-10-16 17:38

男的真該死!!

根本就是畜生嗎!!
欺騙一個中度智能不足的女生好玩嗎!!
真的是缺德

ankh123456 發表於 2011-10-16 18:59

唉....  社會便很大><

趙大爺 發表於 2011-10-16 23:51

這個男友太可惡!!應該公佈姓名照片
以免其他女性朋友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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