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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將 發表於 2011-8-26 13:21

最新快報------陳水扁.吳淑珍國務機要費案"判無罪"

[color=black][font=新細明體][b][size=3][img]http://206.108.53.19/260801.jpg[/img] [/size][/b][/font][/color]
[color=black][font=新細明體][b][size=3][b]網絡圖片 最後勝利 [/b][/size][/b][/font][/color]
[b][font=新細明體][size=3][/size][/font][/b]
圖片借用︰([url=http://www.hkcd.com.hk/content/2010-08/22/content_2580944.htm]http://www.hkcd.com.hk/content/2010-08/22/content_2580944.htm[/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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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6

【中廣新聞/程平】
    陳水扁及其妻子吳淑珍,在國務機要費貪污案更一審的判決中獲判無罪。國民黨立委邱毅表示令人震驚,並認為,合議庭的法官應該出來說明清楚。邱毅說,陳水扁貪污洗錢罪證確鑿,最高法院原本發回更審是認為判得太輕,現在卻被改判無罪,可見陳水扁在司法界的暗樁有多少。

    邱毅認為,當初陳水扁及吳淑珍的罪行在一、二審中都非常明確,詐領國務機要費,挪作私人用途,甚至裡面還有用SOGO禮券去報國務機要費,然後再去A太平洋的SOGO禮券,一魚好幾吃,而最高法院發回更審的原因,是因為判的太輕了,到更一審怎麼會改判無罪。因此邱毅表示,他對這樣的判決結果相當震驚,合議庭法官應該要出來說清楚。

    邱毅並批評,做出這種判決的法官,靈魂已經交換給魔鬼了。

    國民黨立委郭素春則批評,一般人偷個麵包或沒買月台票都要被抓去關,但扁家污錢污到世界各地卻無罪,這樣的判決根本就是「教壞囚仔大小」。
[/size][url=http://news.chinatimes.com/realtime/110101/112011082600857.html][size=3]http://news.chinatimes.com/realtime/110101/112011082600857.html[/size][/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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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新頭殼newtalk 2011.8.26 李雲深/綜合報導 [/b][/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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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b][img]http://n.yam.com/i/index/img/ufile1449038O.jpg[/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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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前總統陳水扁涉國務費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更一審改判無罪,但陳水扁涉及南港、洗錢等其他部分則判應執行刑2年8月。其妻子吳淑珍在南港展覽館案被依圖利罪判9年重刑,合計偽造文書案,執行刑共11年6月。全案可上訴。

扁、珍在國務機要費案的更一審貪污部分今天被判無罪,但合議庭分別另依偽造文書罪判扁、珍1年8月徒刑,減刑為10月徒刑;洗錢案部分,扁、珍分別被判2年徒刑。吳淑珍在南港展覽館案被依圖利罪判9年徒刑。

合議庭訂定陳水扁應執行刑為2年8月,併科罰金新台幣300萬元;吳淑珍應執行刑11年6月,併科罰金2200萬元,褫奪公權5年。

最高法院去年11月間將龍潭案、陳敏薰涉買官案判扁、珍17年6月徒刑定讞,將國務費、南港、洗錢等案發回更審。[/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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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img]http://big51.chinataiwan.org/xwzx/bwkx/201103/W020110324754330318795.jpg[/img][/size]
[size=3][color=black][font=新細明體][b][b]網絡圖片[/b][/b][/font][/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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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blue][b]是否侏羅紀又來臨  恐龍法官一一出籠[/b][/color][/size]

fastenone 發表於 2011-8-26 14:56

就如同馬英九貪汙被判無罪一樣~~
也就了解馬英九的暗樁多到數不清~~
判阿扁無罪就是恐龍~~判馬英九無罪不也是恐龍~~
反正都是恐龍~~

小艾3 發表於 2011-8-26 15:20

最近的法官都盼得很有爭議
不是李慶安無罪
色狼交保
加上今天這樁
台灣的司法怎麼了

3k3k3k 發表於 2011-8-26 17:31

但最近新的新聞,車輪餅馬,國務機要費花剩兩萬不也是很利害,也沒交代清楚呀。

egogeorge 發表於 2011-8-26 17:53

***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

qw252201 發表於 2011-8-26 20:53

司法病了!
還有誰能相信..

gpx2004 發表於 2011-8-26 21:11

歡迎來到失落的台灣
各位將見證
重生的遠古生物
令人驚艷的是
不只一"隻"喔!

風霜碎影 發表於 2011-8-26 21:16

[font=標楷體]
打個比方  司法猶如蜘蛛網
像我百姓這種權利猶如蝴蝶般弱小  就立刻會被抓住
而他們政客的權利猶如人一般強大  馬上就毫無用處
台灣真正的正義  在哪??
[/font]

fangf 發表於 2011-8-26 21:47

這是侏儸紀公園第四集嗎...

tuhungyuan 發表於 2011-8-26 22:24

這已是預料中之事啦!反正台灣已經沒救啦!把這些妖魔鬼怪放出來也好,長痛不如短痛,要把台灣滅了就快點吧!別讓百姓再受苦啦!

toyakira 發表於 2011-8-26 22:33

國務機要費案本來就很有機會翻轉
不過貪污部分無罪化和洗錢變成輕判比較令人咋舌
我看如果不是藍營棄選了........就是法官色彩太過分明了吧!
馬英九的被判無罪 本來就理所當然吧
他並沒有挪為私人財產
怎不說幫他拿發票核發的人本來曾是陳水扁底下的勒
說不定這是陳設下的陷阱呢!
馬英九是清查後沒有任何私挪的情形發生 而且前後大多都捐出去
清查財產亦沒有與其職位薪水或遺產等等不相稱
反而是扁案的問題特多 就算扁的國務機要費不算
他們加洗錢和貪污卻是罪證齊全 也曾公開承認並且承諾要把錢匯回
還有許多相關文件檔案可做為證據
只是後來一拖再拖 也不知道到底有沒有匯回......

不過上面有人說的好 普通人偷東西都還要被關
大大方方洗錢貪污卻是無罪
難怪以前電視訪問小朋友
小朋友會說 以後要當總統 因為當總統可以貪污很多錢又不會被關
雖然現在還是關起來了.....

41dirk 發表於 2011-8-26 22:51

[color=Red]首長特別費=>支出大於收入=>無罪
國務機要費=>支出大於收入=>無罪[/color]

[color=Purple]那我們也可以挪用公款,再偷偷還回去比之前更大的金額=>無罪[/color]

HF8005 發表於 2011-8-26 22:55

樓主貼藍營的阿公圖片獻寶啊
                                        [url=http://imgs.ck101.com/image/1605076][img]http://s2.imgs.ck101.com/t/20110826/d3dc8d8bc4aa0450690157c588ac5e96.gif[/img][/url]

[[i] 本帖最後由 HF8005 於 2011-8-26 22:57 編輯 [/i]]

poison567 發表於 2011-8-26 23:26

乾脆馬英九.陳水扁.邱毅.李慶安通通住一間好了!!

et0078 發表於 2011-8-27 00:10

台灣現在等於在向世界犯罪之人招手
在台灣貪污.....無罪
性侵犯.............無罪
殺人.................雖不一定無罪 但可以交保
總結就是
台灣不適合好人生存
已經淪為犯罪者的天堂

camera3389 發表於 2011-8-27 00:28

要犯就犯大一點...官要當大一點....這樣無罪可能性較高...

s100104 發表於 2011-8-27 00:28

我覺得 這是在平衡李慶安無罪案的手段
安撫綠營選民用的.....
只是 這手段好像太爛了點....

Aaron1222 發表於 2011-8-27 00:41

台灣的司法真的生病了~~哀~~公理何在

joe32410 發表於 2011-8-27 00:44

回復 1# 儒將 的帖子

法律是:給有錢 有權 有勢 的人最好的護身符

心黑就有錢

貪污要有權

打人要有勢

好人是不長命的

趕快一起回火星去吧 @@

benbenebn 發表於 2011-8-27 03:55

古早人比喻做官若清廉,吃飯就只配鹽吃.看看現在有誰吃飯配鹽.當今當官在大染缸裡.都吃山珍海味.跟愚民交代一下就好

jiunn36 發表於 2011-8-27 08:24

台灣的司法是重回侏羅紀了,

現在法官該不會是從侏羅紀過來的吧,

3sin 發表於 2011-8-27 08:58

性犯罪都可以無罪.這也沒什麼

s100104 發表於 2011-8-27 10:17

[quote]原帖由 [i]toyakira[/i] 於 2011-8-26 22:33 發表 [url=http://18plus02.plus28.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953920063&ptid=4371906][img]http://18plus02.plus28.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國務機要費案本來就很有機會翻轉
不過貪污部分無罪化和洗錢變成輕判比較令人咋舌
我看如果不是藍營棄選了........就是法官色彩太過分明了吧!
馬英九的被判無罪 本來就理所當然吧
他並沒有挪為私人財產
怎不說 ... [/quote]
特別費可以"捐"嗎??
"捐"是一個人對自己財產所進行的處分
拿特別費去當捐款 應該算是慷人民的慨吧!!?
我不太解特別費案是怎樣 但是 照大大這樣說
根本就是將特別費 當成自己錢啊....
特別費 國務機要費這種預算 根本就可以不用
根本就是高級官員的零用錢 浪費納稅人的錢

c1844 發表於 2011-8-27 10:24

還有天理嗎?難怪今天老天在流淚

by058149 發表於 2011-8-27 11:16

以後就別選了搞這種爛招!!!
早早不放要選舉了就放出來,
真是巧阿~

我覺得有些事不能看表面,
阿扁會被放出來,
相反的是跟國民黨有關,
利用人的心理反助國民黨連任,
可見台灣司法也是有黑幕的,
籃跟綠都很爛.....
乾脆統一好了,
這兩黨不珍惜難得可貴的民主,
玩爛招騙人民卻很利害!!!

shin19857467 發表於 2011-8-27 11:44

看到這樣的判決
對接下來的判決也沒信心了
我看應該也有不少人跟我一樣
這樣的結果除了一笑置之還能怎樣

bluekoko2002 發表於 2011-8-27 12:43

太誇張了啦....

joe99joe99 發表於 2011-8-27 14:03

馬英九特別費剩餘款還拿去報稅,還不是無罪.

ilmdog 發表於 2011-8-27 14:18

哈哈滿好笑的耶
如果在司法界真的有那麼多暗樁還要被關那麼多年的話....
也太...

masakiiii 發表於 2011-8-27 14:27

歡迎來到台灣,難怪外國人會說台灣是犯罪的天堂

3k3k3k 發表於 2011-8-27 15:06

馬英九的無罪,是因為多一個余文去揹那條罪了。

小潾 發表於 2011-8-27 15:09

全國一起來貪污吧!反正不管是誰貪汙都有理,想一些理由就可以無罪

tristyrain 發表於 2011-8-27 16:07

幹..........

vash0407 發表於 2011-8-27 16:08

台灣的法律只保護有錢人 那些政客
馬政府和扁政府合作
就是騙人政府
吃人民夠夠
規定一堆法令
健保還有一堆沒的
害的一堆台灣人不敢生育

counseling 發表於 2011-8-27 16:10

判馬英九無罪就不是恐龍
判阿扁無罪就是恐龍
[attach]1626487[/attach]

lanew 發表於 2011-8-27 18:05

很好啊~李慶安雙重國際無罪~阿扁國務費也無罪~那這樣藍綠各一次很公平啊~雙方就不要再吵了啊~反正台灣司法就是這樣~爛爛爛~~大家習慣就好~

vash0407 發表於 2011-8-27 18:11

台灣司法本來就從未存在過
所謂司法是制定來規範一般老百姓
有錢的 有權勢的全都可以無罪
一個扁政府 一個馬政府
合起來叫(馬+扁)政府
所以大家習慣就好
無論藍綠只要雙方協調好
就都給判無罪~
既然住在台灣就只能這樣看他們無法無天

evanlhy 發表於 2011-8-27 19:24

回復 1# 儒將 的帖子

當官的那一個不貪汙
告訴我一下...............

lyk309 發表於 2011-8-27 21:03

該死 有罪的變無罪 無言中

3k3k3k 發表於 2011-8-27 22:17

車輪餅馬最利害的是,什麼事都不要往身邊放,要做都叫別人做,有事都會別人揹,別人認為他是不沾鍋,但確是個做的比別人多的人,就是屬於殺人不用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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